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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8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49人,代表股份247,270,68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723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69,610,24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3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77,660,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85%;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69,573,344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
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



2
(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本次会议审议
议案均为非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本次会议通

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
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 意 245,569,2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19%,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5,9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02%,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9%。

     2.发行方式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4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发行数量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5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限售期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上市地点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募集资金用途

     同 意 245,637,6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396%,反对1,633,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6,064,3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82%,反对

1,633,0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 意 245,571,5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99.3129%,反对1,699,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8,2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32%,反对
1,699,1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6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决议有效期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8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同 意 245,637,6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396%,反对1,633,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6,064,3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82%,反对
1,633,0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0.0000%。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 意 247,262,2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6%,反对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表决结

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7,688,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
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 意 247,263,0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表决结
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7,689,7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
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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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 意 245,571,5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9%,反对1,699,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8,2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32%,反对


                                                                               11
1,699,1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6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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