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8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49人,代表股份247,270,68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723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69,610,24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3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77,660,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85%;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69,573,344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 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 2 (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本次会议审议 议案均为非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本次会议通 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 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 意 245,569,2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19%,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5,9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02%,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9%。 2.发行方式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4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发行数量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5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限售期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上市地点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募集资金用途 同 意 245,637,6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396%,反对1,633,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6,064,3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82%,反对 1,633,0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 意 245,571,5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99.3129%,反对1,699,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8,2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32%,反对 1,699,1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6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决议有效期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8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同 意 245,637,6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396%,反对1,633,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6,064,3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82%,反对 1,633,0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0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0.0000%。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 意 247,262,2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6%,反对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表决结 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7,688,9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 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 意 247,263,0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表决结 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7,689,7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 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 (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 意 245,570,7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5%,反对1,699,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7,4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21%,反对 1,699,9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 意 245,571,56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129%,反对1,699,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998,2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32%,反对 11 1,699,12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86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