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向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 微)增加投资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振华微增加注册资本的资金来源为2018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振华微增资,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增资后将增强振华微的资 本实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振华微 进行增资。 独立董事:张 波、赵 敏、余传利、李 俊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