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
经审阅本次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
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增补董事候选
人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董事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杨立明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能力。综上所述,同意提名杨立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的相关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任职人员的推荐、审议、表决
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独立董事:张 波、赵 敏、余传利、李 俊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