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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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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刚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6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

在2022年12月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41人,代表股份244,988,50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2829%。

    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0,023,44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46%;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74,965,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83%;

    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69,573,344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
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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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即为通过。议案1为关联交
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169,573,344股不计入该议案出席本次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 意 68,886,39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1.3429%,反对6,528,7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68,886,3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29%,反对
6,528,76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5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 意 244,987,70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同意表决
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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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5,414,3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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