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从专业的角度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
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情况
2022年度,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
东大会及5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对各项议案认真
审议,并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以审慎态度充分行使表决权。
二、发表意见情况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董事会会次及事项 意见类型
时间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同意提交董
1 2022年3月13日 《关于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事会审议
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同意提交董
2 2022年4月27日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同意提交董
3 2022年6月24日 《关于转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事会审议
易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提交董
4
2022年12月1日 的议案》 事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董事会会次及事项
时间 类型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 2022 年 3 月 14 日 同意
《关于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 2022 年 4 月 25 日 同意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对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3 2022 年 4 月 27 日 报告》 同意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4 2022 年 6 月 24 日 同意
《关于转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5 2022 年 8 月 24 日 《关于2022年1-6月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同意
报告》
2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6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6 同意
日 《关于向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15
7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日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
预案》
8 2022年12月2日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专门委员会中均担任重要职务,
并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需重点关注事项,
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重要
事项,并发表意见;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在公司董事
会成员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发
表意见;对制度制定及修订进行了指导、监督,并发表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3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
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
了审核,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
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
担保以及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相违背的情形。
3. 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
检查,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检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行权价
格调整、股票期权注销以及对标企业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规定;第二次行权条件已满
足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规定,行权
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审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考评事项。认为:公司董事变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
5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8.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查阅
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的实施运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资产安全,防范经营和
管理风险。《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公司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
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3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 波 赵 敏 余传利 李 俊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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