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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10-24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 南风                        公告编号:2019-41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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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振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振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康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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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67,597,894.24                1,572,313,205.53                             -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3,112,964.06                     380,996,380.99                           0.5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7,242,355.55                     -28.38%          924,953,147.78                   -3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28,688.85                    91.97%            2,116,583.07                  101.3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15,530.16                    87.89%          -15,175,928.86                   90.9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8,889.61                   99.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9                   91.15%                    0.0039                101.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9                   91.15%                    0.0039                101.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0.5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847,624.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540,647.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227.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591.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058.92

合计                                                                         17,292,511.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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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34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西焦煤运城盐
化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25.69%        140,970,768                    质押                  70,000,000
公司

西安高科建材科
                 国有法人               5.29%         29,021,400
技有限公司

谭永开           境内自然人             1.02%          5,595,800

山西焦煤金融资
本投资控股有限 国有法人                 0.81%          4,463,522
公司

余川闽           境内自然人             0.58%          3,182,600

刘安良           境内自然人             0.37%          2,054,700

郑建刚           境内自然人             0.37%          2,013,946

刘庆福           境内自然人             0.35%          1,941,159

彭小朗           境内自然人             0.35%          1,937,113

廖旭             境内自然人             0.32%          1,7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
                                                                       140,970,768 人民币普通股          140,970,768
公司

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9,021,4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21,400

谭永开                                                                   5,595,800 人民币普通股            5,595,800

山西焦煤金融资本投资控股有限
                                                                         4,463,522 人民币普通股            4,463,522
公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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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川闽                                                                  3,182,6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2,600

刘安良                                                                  2,054,7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4,700

郑建刚                                                                  2,013,946 人民币普通股          2,013,946

刘庆福                                                                  1,941,159 人民币普通股          1,941,159

彭小朗                                                                  1,937,113 人民币普通股          1,937,113

廖旭                                                                    1,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前 10 名股东中的山西焦煤金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的关联或一致行动人
说明
                                 关系未知。

                                 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40,970,768 股,其中 60,000,000 股
                                 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东刘庆福持有公司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1,941,159 股,其中 1,940,059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况说明(如有)
                                 持有;股东廖旭持有公司 1,750,000 股,其中 1,749,800 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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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12.91%,主要是本期票据结算增加导致应收票据增加;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82.83%,主要是本期部分客户账期未到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1.56%,主要是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78.45%,主要是本期收到中盐淮安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股利增
加;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是会计政策变更调减;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0.05%,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增加;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2.50%,主要是本期公司在浦发银行运城分行短期贷款增加;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05.99%,主要是本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应付票据增加;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57.99%,主要是本期上缴去年税款增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54.10%,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增加;
1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部分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
到期非流动负债;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5.15%,主要是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借款增加;
13.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0.24%,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南风集团淮安元明粉有限公司分红;
14.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9.13%,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5.96%,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
同期减少50.95%,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8.21%,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7.00%,财务费用
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9.59%,其他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6.24%,主要是2018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出售了日化板块及部分其他资产,合并范围同比发生变动;
1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525.12%,主要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增加;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9.90%,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票据结
算占比减少,以及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账期已到货款收回;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2.41%,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42.41%,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南风集团淮安元明粉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子公司淮安南风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
入淮安南风盐化工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期为一年。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6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32,公告名称:关于子
子公司租入资产事项                      2019 年 08 月 20 日                      公司租入资产的公告,公告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南
                                                                风化工仍将
                                                                具有独立的
                                                                经营能力和
                                                                经营场所,在
                                                                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
                                                                权等方面保
                                                                持独立。除依
                                                                法行使股份
                                                                控制权利外,
                                                                不对上市公
                                                 关于同业竞
                                 山西焦煤集                     司的正常经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争、关联交                    2012 年 12 月
                                 团有限责任                     营活动进行                     长期        正常履行中
作承诺                                           易、资金占用                  13 日
                                 公司                           干涉,充分尊
                                                 方面的承诺
                                                                重上市公司
                                                                独立经营、自
                                                                主决策的权
                                                                力,不会损害
                                                                中小股东的
                                                                利益。2、关
                                                                联交易:将严
                                                                格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
                                                                规定,尽可能
                                                                避免和减少
                                                                与南风化工
                                                                的关联交易。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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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无法避
                          免或者有合
                          理原因发生
                          的关联交易,
                          将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
                          价格进行公
                          平操作,并按
                          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
                          行披露义务,
                          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3、同业竞争:
                          山西焦煤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
                          称“山西焦
                          煤”)经营范围
                          为煤炭开采,
                          煤炭加工,煤
                          炭销售,机械
                          修造,批发零
                          售钢材、轧制
                          和锻造产品、
                          化工、建材,
                          公路货运,汽
                          车修理,种植
                          业,养殖业,
                          煤炭技术开
                          发与服务。公
                          司经营范围
                          为化工与日
                          化系列产品。
                          双方经营范
                          围不同,因此
                          不构成同业
                          竞争。

山西省国有   关于同业竞   1、关于维护
                                           2017 年 11 月
资本投资运   争、关联交   上市公司独                       长期   正常履行中
                                           06 日
营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用 立性:在山西


                                                                               8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方面的承诺   省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资运
             营”)持有南风
             化工间接控
             股股东山西
             焦煤以及间
             接持股股东
             太原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
             股权并对南
             风化工具有
             重大影响期
             间,国资运营
             及国资运营
             直接、间接控
             制的任何企
             业及其他单
             位将充分尊
             重南风化工
             的独立法人
             地位,严格遵
             守南风化工
             的公司章程,
             保证南风化
             工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保
             证南风化工
             资产完整,人
             员、财务、机
             构和业务独
             立。国资运营
             及国资运营
             直接、间接控
             制的任何企
             业及其他单
             位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
             及南风化工



                                                               9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章程的
要求,依法履
行应尽的诚
信勤勉职责。
如因违反本
次承诺事项
给南风化工
或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国资运营
将向南风化
工或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
国资运营与
国资运营控
股的山西焦
煤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将尽量避免
或减少与南
风化工及其
控股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
理理由存在
的关联交易,
国资运营与
国资运营控
股的山西焦
煤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
将与南风化
工按照公平、
公允、等价有
偿等原则依
法签订协议,
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南
风化工章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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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规定,依法
                                               履行关联交
                                               易相关内部
                                               决策批准程
                                               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不
                                               以与市场价
                                               格相比显失
                                               公允的条件
                                               与南风化工
                                               进行交易,保
                                               证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和
                                               合规性,保证
                                               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
                                               移南风化工
                                               的资金、利
                                               润,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
                                               南风化工及
                                               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
                                               为。

                                               1、因四川蓉
                                               兴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蓉兴
                                               化工”)、淮安
                                               南风盐化工
                                               有限公司(以
                     山西焦煤运   关于同业竞   下简称“淮安
                     城盐化集团   争、关联交   盐化工”)暂时 2018 年 08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责任公   易、资金占用 不具备置入       27 日
                     司           方面的承诺   上市公司条
                                               件,山西焦煤
                                               运城盐化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
                                               称“山焦盐
                                               化”)承诺将在
                                               条件成熟后 3


                                                                                                  11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年内将上述
两公司股权
置入南风化
工,彻底解决
同业竞争问
题。在此期
间,山焦盐化
保证蓉兴化
工、淮安盐化
工生产的全
部元明粉产
品均由南风
化工负责销
售。2、山焦
盐化作为上
市公司控股
股东期间,除
蓉兴化工、淮
安盐化工外,
山焦盐化保
证山焦盐化
及山焦盐化
实际控制的
除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
司以外的其
他企业将不
会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
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
司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
动。3、山焦
盐化及山焦
盐化实际控
制的除上市
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以外
的其他企业,
如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



                                                12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
                          经营的业务
                          有竞争或可
                          能竞争,则山
                          焦盐化将立
                          即通知上市
                          公司,并将该
                          商业机会让
                          予上市公司。
                          4、如山焦盐
                          化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南
                          风化工造成
                          损失,山焦盐
                          化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5、
                          本承诺函的
                          有效期自签
                          署日起至山
                          焦盐化不再
                          是上市公司
                          之直接、间接
                          控股股东或
                          上市公司终
                          止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日止。

                          1、本次交易
                          完成后,山焦
                          盐化及山焦
                          盐化控制的
                          企业将尽可
                          能减少与上
山西焦煤运   关于同业竞   市公司及其
城盐化集团   争、关联交   下属子公司     2018 年 08 月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责任公   易、资金占用 的关联交易, 27 日
司           方面的承诺   不会谋求与
                          上市公司在
                          业务合作等
                          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2、
                          山焦盐化将


                                                                             13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杜绝一切非
法占用南风
化工资金、资
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南风
化工向本承
诺人及其投
资或控制的
其他企业提
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3、
若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
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署
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按照
公司章程、有
关法律法规
和《深圳交易
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
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
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
南风化工及
其他股东的
利益。4、如
未履行本承
诺函而给南
风化工造成
的一切损失
和后果,由山
焦盐化承担
赔偿责任。5、
本承诺函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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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自签
                            署日起至山
                            焦盐化不再
                            是上市公司
                            之直接、间接
                            控股股东或
                            南风化工终
                            止上市之日
                            止。

                            1、若钡盐分
                            公司硫化碱
                            部恢复生产,
                            其生产的所
                            有产品交由
                            南风化工销
                            售。销售价
                            格、结算模式
                            等在保证不
                            损害南风化
                            工利益的基
                            础上另行约
                            定。2、如山
                            焦盐化违反
山西焦煤运   关于同业竞
                            上述承诺而
城盐化集团   争、关联交                    2018 年 08 月
                            给南风化工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责任公   易、资金占用                  27 日
                            造成损失,山
司           方面的承诺
                            焦盐化承担
                            全部赔偿责
                            任。3、本承
                            诺函的有效
                            期自签署之
                            日起至山焦
                            盐化不再是
                            上市公司之
                            直接、间接控
                            股股东或上
                            市公司终止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
                            止。

                            一、保持上市
山西焦煤运
                            公司人员独     2018 年 08 月
城盐化集团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立 1、保证上 27 日
有限责任公
                            市公司的总


                                                                               15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   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
     职在上市公
     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不在
     山焦盐化及
     山焦盐化控
     制的主体中
     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
     职务;2、保
     证上市公司
     的劳动、人事
     及工资管理
     与山焦盐化
     及其关联方
     之间完全独
     立;3、山焦
     盐化向上市
     公司推荐董
     事、监事、经
     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
     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
     干预上市公
     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行
     使职权作出
     人事任免决
     定;二、保持
     上市公司资
     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
     公司具有与
     经营有关的
     业务体系和
     独立完整的
     资产;2、保
     证上市公司
     不存在资金、



                                                     16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产被山焦
盐化及山焦
盐化控制的
主体占用的
情形;3、保
证上市公司
的住所独立
于山焦盐化
及山焦盐化
控制的主体,
不存在合署
办公的情形;
三、保持上市
公司财务独
立 1、保证上
市公司建立
独立的财务
部门和独立
的财务核算
体系,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
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
公司独立在
银行开户,不
与山焦盐化
及山焦盐化
控制的主体
共用银行账
户;3、保证
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不
在山焦盐化
及山焦盐化
控制的主体
兼职;4、保
证上市公司
依法独立纳
税;5、保证
上市公司能
够独立作出
财务决策,山
焦盐化及山
焦盐化控制



                                                17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主体不干
预上市公司
的资金使用;
四、保持上市
公司机构独
立 1、保证上
市公司建立
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拥有
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2、
保证上市公
司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
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等依
照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
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五、
保持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
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
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
自主持续经
营的能力;2、
保证不对上
市公司的业
务活动进行
不正当干预;
3、保证山焦
盐化及山焦
盐化控制的
其他企业避
免从事与上
市公司具有
实质性竞争
的业务;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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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确有
                          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
                          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上市
                          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决
                          策、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
                          义务。

                          1、山焦盐化
                          及山焦盐化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会占
                          用、支配南风
                          化工或其下
                          属子公司的
                          资金或干预
                          南风化工或
                          其下属子公
                          司对货币资
                          金的经营管
山西焦煤运   关于同业竞   理,承诺不进
城盐化集团   争、关联交   行包括但不      2018 年 12 月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有限责任公   易、资金占用 限于如下非      24 日
司           方面的承诺   经营性资金
                          往来的关联
                          交易:(1)要
                          求南风化工
                          或其下属子
                          公司有偿或
                          无偿地拆借
                          资金给山焦
                          盐化及所控
                          制的企业使
                          用;(2)要求
                          南风化工或
                          其下属子公


                                                                              19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通过银行
                        或非银行金
                        融机构向山
                        焦盐化及所
                        控制的企业
                        提供委托贷
                        款;(3)要求
                        南风化工或
                        其下属子公
                        司为山焦盐
                        化及所控制
                        的企业开具
                        没有真实交
                        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
                        (4)要求南
                        风化工或其
                        下属子公司
                        代山焦盐化
                        及所控制的
                        企业偿还债
                        务。2、本承
                        诺的有效期
                        自签署之日
                        起至山焦盐
                        化不再是上
                        市公司之直
                        接、间接控股
                        股东或上市
                        公司终止在
                        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止。
                        3、如果因山
                        焦盐化没有
                        履行上述承
                        诺,导致南风
                        化工遭受任
                        何损失的,均
                        由山焦盐化
                        负责赔偿。

                        一、保持上市
山西焦煤集
                        公司人员独      2018 年 07 月
团有限责任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立 1、保证上 25 日
公司
                        市公司的总


                                                                            20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
职在上市公
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不在
山西焦煤及
山西焦煤控
制的主体中
担任除董事
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
公司的劳动、
人事及工资
管理与山西
焦煤及其关
联方之间完
全独立。二、
保持上市公
司资产独立
完整 1、保证
上市公司具
有与经营有
关的业务体
系和独立完
整的资产;2、
保证上市公
司不存在除
经营性往来
等常规经营
活动外的资
金、资产被山
西焦煤及山
西焦煤控制
的主体占用
的情形。三、
保持上市公
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
公司建立独
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



                                                21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财务核算体
系,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
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
公司独立在
银行开户,不
与山西焦煤
及山西焦煤
控制的主体
共用银行账
户;3、保证
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不
在山西焦煤
及山西焦煤
控制的主体
兼职;4、保
证上市公司
依法独立纳
税;5、保证
上市公司能
够独立作出
财务决策,山
西焦煤及山
西焦煤控制
的主体不干
预上市公司
的资金使用。
四、保持上市
公司机构独
立 1、保证上
市公司建立
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拥有
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2、
保证上市公
司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
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等依
照法律、法规



                                                22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和上市公司
                          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五、
                          保持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
                          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
                          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
                          自主持续经
                          营的能力;2、
                          保证不对上
                          市公司的业
                          务活动进行
                          不正当干预;
                          3、保证山西
                          焦煤及山西
                          焦煤控制的
                          其他企业避
                          免从事与上
                          市公司具有
                          实质性竞争
                          的业务;4、
                          在进行确有
                          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
                          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上市
                          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决
                          策、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
                          义务。

山西焦煤集   关于同业竞   1、本次交易 2018 年 07 月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团有限责任   争、关联交   完成后,山西 25 日


                                                                            23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易、资金占用 焦煤及山西
       方面的承诺   焦煤控制的
                    企业将尽可
                    能减少与上
                    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
                    的关联交易,
                    不会谋求与
                    上市公司在
                    业务合作等
                    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2、
                    山西焦煤将
                    杜绝一切非
                    经营性占用
                    南风化工资
                    金、资产的行
                    为。3、若无
                    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将遵
                    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
                    原则,并依法
                    签署协议,履
                    行合法程序,
                    按照公司章
                    程、有关法律
                    法规和《深圳
                    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
                    有关报批程
                    序,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
                    损害南风化
                    工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4、
                    如未履行本
                    承诺函而给



                                                                    24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南风化工造
                          成的一切损
                          失和后果,由
                          山西焦煤承
                          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5、
                          本承诺函的
                          有效期自签
                          署日起至山
                          西焦煤不再
                          是上市公司
                          之第一大股
                          东之控股股
                          东或南风化
                          工终止上市
                          之日止。

                          1、因蓉兴化
                          工、淮安盐化
                          工暂时不具
                          备置入上市
                          公司条件,山
                          西焦煤承诺
                          将督促山焦
                          盐化在条件
                          成熟后 3 年内
                          按国资监管
                          规定及其《公
                          司章程》将上
             关于同业竞   述两公司股
山西焦煤集
             争、关联交   权置入南风      2018 年 07 月
团有限责任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易、资金占用 化工,或将上 25 日
公司
             方面的承诺   述两公司出
                          售、处置给与
                          上市公司无
                          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解决
                          同业竞争问
                          题。2、山西
                          焦煤及山西
                          焦煤实际控
                          制的除上市
                          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以外
                          的其他企业,


                                                                              25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如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
                        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
                        经营的业务
                        有竞争或可
                        能竞争,则山
                        西焦煤将立
                        即通知上市
                        公司,并将该
                        商业机会让
                        予上市公司。
                        3、如山西焦
                        煤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南
                        风化工造成
                        损失,山西焦
                        煤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4、本承诺函
                        的有效期自
                        签署之日起
                        至山西焦煤
                        不再是上市
                        公司第一大
                        股东之控股
                        股东或上市
                        公司终止在
                        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止。

                        1、关于支付
                        转让对价及
                        解决资金占
                        用 。对于因
                        本次重组而
山西焦煤集              形成的资金
                                       2018 年 09 月
团有限责任   其他承诺   占用(包括交                   长期   正常履行中
                                       14 日
公司                    易对价)问
                        题,在南风化
                        工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
                        次重组事项
                        前,山西焦煤


                                                                           26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将以委托贷
款形式,向山
焦盐化提供
不超过 11 亿
元资金支持,
并敦促山焦
盐化按时、足
额支付本次
重组对价,并
消除因本次
重组形成的
对南风化工
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2、
关于解除南
风化工对置
出资产提供
担保风险。对
于因本次重
组而形成的
关联担保事
项,若《关于
继续为出售
资产提供担
保的议案》未
获得南风化
工股东大会
通过,山西焦
煤将在其股
东大会召开
后 15 日内,
以委托贷款
形式向山焦
盐化提供资
金用于偿还
相关债务,资
金规模能够
覆盖南风化
工担保下的
借款余额及
利息。若《关
于继续为出
售资产提供
担保的议案》



                                                27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获得南风化
工股东大会
通过后,如山
焦盐化及其
下属单位就
相关担保借
款不再续借
但存在还款
困难,山西焦
煤将以委托
贷款形式向
山焦盐化提
供资金用于
偿还相关债
务,资金规模
能够覆盖届
时南风化工
担保下的借
款余额及利
息;如山焦盐
化及其下属
单位就相关
担保借款继
续续借,山焦
盐化将指定
南风化工外
的第三方机
构为其提供
担保。3、关
于债务转
移 。对于因
本次重组而
需转移的债
务中未取得
债权人同意
函的部分,在
本次重组获
得南风化工
股东大会通
过后 15 日内,
山西焦煤将
以委托贷款
形式,向山焦
盐化提供不



                                                28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超过 2 亿元的
资金支持,由
山焦盐化存
入专项账户
作为上市公
司偿付相关
债务的保证
金,避免因山
焦盐化不能
及时支付南
风化工相关
款项而形成
大股东资金
占用。4、关
于人员安置
费用。若置出
资产相关的
员工因劳动
合同、劳动报
酬或社会保
险等事宜向
南风化工提
出的任何索
赔和请求,山
西焦煤将向
山焦盐化提
供足额资金
以协助其解
决。5、关于
资金来源。山
西焦煤用于
提供支持的
资金为自筹
资金,来源合
法。6、关于
履行条件及
期限。本承诺
履行尚需履
行的程序或
待取得的同
意包括:(1)
山西焦煤决
策机构审议
通过;(2)取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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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山西省国
                            资委对南风
                            化工本次重
                            组的同意批
                            复。本承诺经
                            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并盖
                            章后生效,至
                            因本次重组
                            形成的对南
                            风化工非经
                            营性资金占
                            用风险完全
                            消除或山西
                            焦煤不再是
                            南风化工第
                            一大股东之
                            控股股东后
                            终止。7、关
                            于未能履行
                            承诺的措施。
                            山西焦煤保
                            证履行上述
                            承诺,如果因
                            山西焦煤没
                            有履行上述
                            承诺或及时
                            承担相关支
                            出,导致南风
                            化工遭受任
                            何损失的,均
                            由山西焦煤
                            负责赔偿。

                            1、因蓉兴化
                            工、淮安盐化
                            工暂时不具
                            备置入上市
             关于同业竞
山西焦煤集                  公司条件,山
             争、关联交                    2018 年 09 月
团有限责任                  西焦煤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易、资金占用                  14 日
公司                        在蓉兴化工、
             方面的承诺
                            淮安盐化工
                            达到下述条
                            件后三年内,
                            将上述两企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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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股权或资
                                 产置入南风
                                 化工,彻底解
                                 决同业竞争
                                 问题。具体条
                                 件如下:(1)
                                 连续两个会
                                 计年度盈利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
                                 孰低);(2)
                                 企业资产完
                                 整、经营合
                                 规,不存在不
                                 符合《重组办
                                 法》第十一条
                                 情形;(3)符
                                 合届时中国
                                 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
                                 条件。在此期
                                 间,山西焦煤
                                 保证蓉兴化
                                 工、淮安盐化
                                 工生产的全
                                 部元明粉产
                                 品均销售予
                                 南风化工,由
                                 南风化工统
                                 一对外销售。
                                 2、本承诺函
                                 的有效期自
                                 签署之日起
                                 至山西焦煤
                                 不再是上市
                                 公司第一大
                                 股东之控股
                                 股东或上市
                                 公司终止在
                                 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止。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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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9 年 07 月 2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经营情况

2019 年 08 月 0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经营情况

2019 年 08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股票情况

2019 年 08 月 1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股票情况

2019 年 08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租赁资产情况

2019 年 08 月 2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租赁资产情况

2019 年 08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关注函回复情况

2019 年 09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 09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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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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