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我们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子公司继续租入资产事项 本次继续租入资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的延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合理;交易决策、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敏 赵利新 李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