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21-68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新租赁准
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定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
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