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姜卫东先生、丁宏先生、王宏伟先生、吕勇 先生、薛永红先生、杨云涛先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备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 辛茂荀 李英奎 王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