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选举魏迎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选举魏迎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根据魏迎辉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选举魏迎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辛茂荀、李英奎、王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