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对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志林 李英奎 辛茂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