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相关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的内容。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
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英奎、王志林、辛茂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