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诺独立 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收购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收购资产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该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魏迎辉、高建忠、李晨光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 事会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辛茂荀 李英奎 王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