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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控制: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0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提
名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旻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充
分了解,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李晓
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李晓旻先生、梁尤疆先生具备与其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聘任李晓旻先生、
梁尤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赵嵩正、杨毅辉、蔡永民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