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 午 9:30 — 11:30 , 下 午 13:00 —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贵 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 111 号)。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朱静波先生 公司董事长暂时空缺,副董事长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 经理朱静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交所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23,138,6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4.3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90,076,8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1.50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3,061,7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85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5,131,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69,4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3,061,7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85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 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2,952,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弃权 134,2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45,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03%;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134,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23%。 (二)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2,952,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弃权 134,2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45,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03%;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134,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23%。 (三)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2,952,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弃权 134,2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45,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03%;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134,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23%。 (四)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2,952,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弃权 134,2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45,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03%;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134,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23%。 (五)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3,086,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7%;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79,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2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3,086,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7%;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79,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2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关于聘请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2,402,1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8%; 反对 6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6%;弃权 134,2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4,394,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9036%;反对 6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41%;弃权 134,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23%。 (八)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3,023,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5%; 反对 115,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缪仲明先生当选,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 满时止。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15,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714%;反对 115,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623,086,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7%; 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79,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526%;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修订对比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报告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 2019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报告,报告内 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张莉律师和陈果律师现场见证, 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