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0-26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嵩正、蔡永民、由立明、邸雪筠、录大恩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