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制”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发控制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与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以贯彻落实“合规管理强化年”为契机,严格对标证监会、深
交所监管规定,聚焦上市公司内外部发展要求,探索确定合规与风控、法律、制
度管理体系有机融合的路径、工具、方法,在董事会的指导和监事会的监督下,
持续加强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夯实了不发生重
大风险的底线,有效助力了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一)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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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根据章程和议事规则,在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
中规范勤勉履职,其中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监事会对
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
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合规管理强化年”部署,聚焦高质量治理需要,对标法律法规、党内
法规、监管要求、行业规定识别决策层、执行层的合规义务,显性业务风险,推动
外规内化,实现了组织融合、风险融入流程、合规义务有机融入制度。2022 年修
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
治理与日常运行的设计、运行与控制机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
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长春
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涵盖上市公司全级次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党建与监察、企业文化、
市场与营销、研究与开发、生产与供应链、客户与服务、质量管理、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资产与资本、行政事务、风险与合规、信息化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市场与营销、生产与供应链、
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资产与资本、风险与合规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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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展好年度内控自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重点领域
及工作程序等要求。2023 年 2 月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按要求,向内审负责人报
送了内控自评价材料和内审报告。
公司成立总部与子公司联合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依据《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并对各子公司
的内部控制自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表进行汇总,同时对
上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闭环管理,对评价范围内业务事项内部控
制缺陷及整改措施进行审核认定,出具公司合并口径的内部控制自评价 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建设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核心治理基础。与时俱进,根据公司法、党内法规、国资监管、上
市公司监管、军工企业管理等新要求,结合公司组织形式、治理模式、产业属性
等运营管理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结构上进行“瘦身”,进一步明
确各决策主体的审议程序与风险管理阀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以章程为核
心,持续完善各治理主体的配套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全年共修订《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基本治理制度 6 项。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一览表》,把党的领导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融入公司治理全局。
二是持续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围绕“业务谁主管、风险谁负责”风险管控原
则及要求,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等级亮牌,组织识别
重点关注风险的风险源,结合风险策略与合规管理要求制定防控措施,通过年度
重点工作计划部署落实,季度跟踪和风险滚动评估及时修订防控措施,充分发挥
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授权管理。按照“法定事项不授权、授权事项一般不前置”
的原则优化决策流程,在保证决策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决策效率。编发了《公司董
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在董事会规模较大、外部董事较多的情形下有效
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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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三会全过程管控。引进易董平台,实现决策流程信息化,提升“三
会”议案审核效率。通过制度流程化、流程显性化,保障三会合规高效,信息披
露持续零差错。2022 年再次获评深交所信息披露 A 级、无锡市信息披露优胜单
位。
五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履职培训。积极组织公司董监高人员参加监管部
门和公司举办的履职培训,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业绩
说明会等参加专题培训,对标监管新规持续提升了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公司获
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 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
六是信息化赋能推动投关精益管控。持续加强重大信息报告的常态化管理和
投关沟通管理。深化同花顺数据库、易董平台等分析工具的使用,持续优化月度
股东持股分析和舆情监控机制,关注重要股东异动及关联度高的舆情信息。持续
优化迭代机构与分析师、高频问题、研报等底层数据库精益管理,助力投资者交
流目标清晰、内容精准、过程高效。
七是推动构建重点业务的大监督体系。围绕新时代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构建大监督体系。研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审计指南,建立违规案例
库。克服不利影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母子公司联合对募投项
目实施季度监督。统筹内、外部审计资源,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工程建设项目决
算等专项审计和管理审计,对重点合同履行开展后评价,促进管理工作质量和风
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坚持问题清单台账管理,2022 年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
题均按节点完成整改,2022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获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与业务的深入融合,助力风险关口前移,重要规章制度、合同、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法律审核率实现 100%覆盖。公司的监督管理实践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
年度上市公司监事会积极进取奖”。
公司按照《2022 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规定,在遵循全面性、重
要性及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并举一反三落细落实监督整改,
有力推动了公司各项控制活动的有效实施,切实提升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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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 报的内
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 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收 资 产 / 所 有者权益/经
错报总额 收入总额:≥1% 入总额:≥0.5%且<1% 营收入总额:<0.5%
利润总额:≥5% 利润总额:≥3%且<5% 利润总额:<3%
注:资产/所有者权益/经营收入总额/利润总额指经审计的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数据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
以改正;
重大缺陷 3.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4.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5.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重要缺陷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5.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
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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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 不够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
对公司控制目标的实现存在不利影响的其他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影响的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重大缺陷
≥3% 成负面影响
1%≤影响的营业收入或资产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
重要缺陷
总额<3% 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影响的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
一般缺陷
<1%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注: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经审计的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数据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自我测试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资产盘点、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
控制一般缺陷,公司组织责任部门制定了整改计划,正按计划推进整改落实。我
们注意到,内部控制体系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3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
系,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工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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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航发控制已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的需要和管理发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航发控制 2022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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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明慧 杨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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