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2012-04-2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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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基本建立健全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经认真审
阅,我们认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
监事:史衍良 白金珠 白杰 孙博 张显东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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