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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锌业:管理人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告2013-11-13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ST锌业         编号:2013-10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3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
整。

    经葫芦岛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葫芦
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为便于广大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现就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
并面临严峻的退市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不成而进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
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0。为挽救公司,避免退
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
的成本。即,除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债权作出调整外,重整计划中
同时安排对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
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止2013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
2013年11月22日后至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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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1.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票,共计转增约29,973.60万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根据重
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013.33万股增至140,986.93
万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 全体股东让渡股票

    全体股东按照10%的比例让渡其目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让渡约11,101.33
万股(最终让渡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通过中证登深圳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

    上述转增及让渡股票合计约41,074.93万股,全部由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
划的需要处臵变现,变现所得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各类债务,如有剩余
则用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三、 关于公司后续经营计划的说明

    鉴于公司现有有色金属加工业务具有一定经营基础及经营前景,因此拟通
过以下措施,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体方案如下:

    (一) 与同行业优秀企业全面对标,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深化行业对标,竖罐炼锌、湿法炼锌和鼓风炉铅锌
三大冶炼生产系统主要指标争创行业先进水平。通过采取优化配料、小改小革等
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生产工艺,实现工序互保,深挖生产潜力,降低各项消耗,
使工艺技术条件、技术管理及定额指标实现新突破,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二) 进一步规范经营运作,努力提高营销效益

    紧跟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市场分析能力和市场
驾驭能力,创新营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营销行为,实现营销工作更加规范化
和透明化,严格控制经营风险。把握好重点营销环节,依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
国内外原料采购策略,逐步做大原料价差。进一步加大燃料、辅助材料、备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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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招标采购力度,降低采购成本。

    (三) 做大有价金属回收,提高盈利水平

    围绕提高白银直产率这一工作重点,在综合回收、清洁生产和产品深加工
上做文章,继续加大有价金属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努力通过技术改造提高
公司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有价金属回收率,建立目标考核激励机制,
调动岗位职工和技术人员回收有价金属的积极性,使铜、铟、锑、铋、镉等品种
的回收率实现新突破。

    (四)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扩大品牌优势

    以公司名优产品“葫锌牌锌锭”为主,在其它产品质量上不断实现新突破,力
争在短时间内使公司其它产品成功晋级为国家优质产品,促进消费者购买。同时,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开发高品质产品市场,开拓高品质
产品的销售领域,扩大公司品牌优势,创造新的效益发展空间。

    (五) 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以提升管理效率为核心,理顺各项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
司内控管理体系,着力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力度,清除管理盲区
和死角,降低管理风险。同时,将制度建设与完善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实现内控管理指标落实到责任人,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全面加强风险管控
能力。

    (六) 创新管理体制,调动员工积极性

    借鉴先进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在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基础上,积极稳
妥地推进用人制度、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分配能多能少的管理体制,
激发人力资源活力。优化整合内部机构,压缩管理层次,推进扁平化管理,降低
管理费用,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

    (七)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生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公
司工艺装备水平。大力开展技术攻关活动,针对关键性工艺技术指标进行立项攻
关,进一步加强与同行业的技术交流,取长补短,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坚持以提
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进程。大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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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八) 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重整后的公司将利用自身现有的融资平台,增加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维护
和改造现有设备及工艺,并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开发新的盈利增长点,提
高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四、 关于加快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的紧迫性

    公司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退市风险和破产清算风险一触即发。由于公司
在 2013 年 5 月 8 日前已经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能否尽快、顺利完成重整(包括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确认债
务重组收益,是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工作的关键环节。

    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通过重整
计划,或是不能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并宣
告公司破产清算。

    公司一旦退市或破产清算,广大股东的权益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公司现
恳请广大股东积极支持公司重整工作,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共同努力尽快
实现公司的重生。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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