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锌业: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2014-04-2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4-02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4.1.1条、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
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4]19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
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5亿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2014
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聘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原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为公司恢复上市出
具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恢复上市保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
荐本公司恢复上市;同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关于葫
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
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
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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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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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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