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锌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2014-06-2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的有关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
了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独立董事:俞鹂 徐东华 侯宝泉
2014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