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1-2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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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14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认可。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
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关联交易
议案。
2.《关于拟以不超过 923.08 万元的价格参与中冶葫芦岛有色进出口有限公司持
有的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竞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
议案。
独立董事:俞鹂 徐东华
2014 年 11 月 25 日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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