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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5-04-2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锌业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季秀                   联系电话:18910023798

保荐代表人姓名:闫沿岩                   联系电话:186006596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不适用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
                                    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相关承
况                                  诺的情况: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作出《中冶葫芦岛有色金
                                    属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葫锌牌”商标
                                    过户事宜的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
                                    具之日起 6 个月内,将标的商标过户
                                    至锌业股份名下。如锌业股份因未能
                                    如期受让标的商标导致其遭受任何损
                                    失的,有色集团将以现金补偿锌业股
                                    份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委托葫芦
                                    岛天开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以下简
                                    称“葫芦岛商标代理”)办理“葫锌牌”
                                    商标过户事宜,葫芦岛商标代理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将“葫锌牌”商标转
                                    让材料(共计七个商标注册证)报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
                                    局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2014 年 11
                                    月 6 日分别受理了“葫锌牌”商标共
                                    计七个商标注册证的转让业务,并核
                                    发了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截止
                                    目前,“葫锌牌”商标过户工作尚未完
                                    成。
                                    整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承诺
                                    的进展情况,待“葫锌牌”商标过户
                                    工作完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公司 2014 年 1-9 月业绩存在
                                    大幅波动的情况:
                                    公司 201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5,807 万元较上年同期
                                    13,139 万元下降 55.8%。
                                    原因如下:1、公司的子公司葫芦岛有
                                    色金属(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于
                                    2013 年前三季度实现利润 3,087 万

                                   2
                                       元;2014 年,该公司由于进口业务已
                                       停止,导致合并报表利润比去年同期
                                       降低 3,092 万元。 2、由于公司下属
                                       分厂铅锌厂及热电厂大修,2014 年的
                                       修理费同比上年同期上升,导致利润
                                       比上年同期降低 3,068 万元。 3、由
                                       于调整职工薪酬,2014 年职工薪酬同
                                       比上年上升,导致利润比上年同期降
                                       低 2,638 万元。 4、由于公司破产重
                                       整后债务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导致
                                       利润比上年增加 1,218 万元。
                                       整改措施: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除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外,无其他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关注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见现场检查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见现场检查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 月 9 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再融
                                       资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3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控股股东关于保证公司独立性
                                        是        -
的承诺
2.控股股东关于与公司避免同业
                                        是        -
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已经受理商标转让事宜,目前
                                 正在履行     过户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持
3.控股股东关于商标转让的承诺                 续关注上述承诺的进展情况,
                                        中    待“葫锌牌”商标过户工作完
                                              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
4. 公司关于开立独立社保账户和
                                          是        -
公积金账户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季秀                        2015 年 4 月 23 日


                          闫沿岩                        2015 年 4 月 23 日




保荐机构: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

                       (加盖公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