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 15:00至2015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333,829,716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23.6781%。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333,269,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38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560,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1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1,227,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74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764%;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6.516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74,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4%;反对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1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339%;反对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09%;弃权1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73,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15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1,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769%;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1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2.3158%。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2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74,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339%;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1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2.2588%。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8,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2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6,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069%;反对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1%;弃权2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7.146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4467%;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2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17.1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467%;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2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7.1460%。 表决结果:通过。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3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13,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2%;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2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97%;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2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7.203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14,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4%;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2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467%;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2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7.146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2015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9,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0%;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9%;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7.5289%。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09,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0%;反对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4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9%;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7.5289%。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大股东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1711%;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189,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15.4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711%;反对5,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3%;弃权189,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5.4216%。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明辉 同意股份数:333,273,540股 候选人:于恩沅 同意股份数:333,271,464股 候选人:张正东 同意股份数:333,269,340股 候选人:姜洪波 同意股份数:333,269,340股 候选人:王峥强 同意股份数:333,269,340股 候选人:李文弟 同意股份数:333,269,34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明辉 同意股份数:671,514股 候选人:于恩沅 同意股份数:669,438股 候选人:张正东 同意股份数:667,314股 候选人:姜洪波 同意股份数:667,314股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5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候选人:王峥强 同意股份数:667,314股 候选人:李文弟 同意股份数:667,314股 (2)选举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张廷安 同意股份数:333,271,440股 候选人:郭宗昌 同意股份数:333,269,340股 候选人:郑登渝 同意股份数:333,269,3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张廷安 同意股份数:669,414股 候选人:郭宗昌 同意股份数:667,314股 候选人:郑登渝 同意股份数:667,313股 上述候选人全部选举通过。 1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史衍良 同意股份数:333,271,440股 候选人:白杰 同意股份数:333,269,340股 候选人:孙博 同意股份数:333,269,34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史衍良 同意股份数:669,414股 候选人:白杰 同意股份数:667,314股 候选人:孙博 同意股份数:667,314股 上述候选人全部选举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吉奎 李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6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