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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公司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见2017-03-0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公司增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锌业股份于 2016 年增补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会前对公司与关联人葫芦岛八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需增补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1516万元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
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
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会议的关联
交易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张廷安 郭宗昌 郑登渝




                                                2017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