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 月2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 15:00至2017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348,271,053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24.7024%。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342,725,15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3090%。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1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5,545,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934%。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24 人,代表股份 15,669,02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11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64,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5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62,3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0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20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31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2.审议《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664,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77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4,60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62,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6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4,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29.4000%。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2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7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11,062,3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70.6000%;反对 4,604,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879%;弃权 1,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 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62,32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70.6000%;反对4,604,800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的29.3879%;弃权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12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7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11,062,3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70.6000%;反对 4,604,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29.3879%;弃权 1,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 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62,32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70.6000%;反对4,604,800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的29.3879%;弃权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012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牛金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 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3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429-2024121 传真:0429-2101801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邮政编码:125003 网址:www.hldxygf.com E-mail:xy@hldxygf.com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