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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12-0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长》、《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
阅于恩沅先生、王峥强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新任董事长于恩沅先生、副董事
长王峥强先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本次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选举于恩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峥强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郭天立先生、姜洪波先生、祖永生先生、王永刚先生的个人履历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应
具备的能力;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
郭天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姜洪波先生、祖永生先生、王永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
    独立董事:张廷安 郑登渝 刘德祥




                                                  2017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