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大股东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本次1亿元借款予以展期,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是公司对大股东
葫芦岛有色尚未清偿借款1亿元予以展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本次借款
展期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
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更
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张廷安 郑登渝 刘德祥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