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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
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3 次,股东大会 2 次,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投票   会出席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表决   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情况

                                                                  全部
张廷安     13        11        2        0      0        否                 2
                                                                  同意
                                                                  全部
郑登渝     13        13        0        0      0        否                 2
                                                                  同意
                                                                  全部
刘德祥     13        11        2        0      0        否                 2
                                                                  同意

    报告期内,我们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19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保持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每项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
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出具独立意见内容

2019年1月24日   第九届董事会    1.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9年3月29日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




2019年4月19日   第九届董事会    1.关于2018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第十八次会议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19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9年5月24日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

2019年8月26日   第九届董事会    1.关于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

                第二十三次会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议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9年9月7日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贸易

                第二十四次会    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议

2019年9月12日   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贸易

                第二十五次会    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9 年,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
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
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资产处置、期货套保、利润分配、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
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9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9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
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方面的工作,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

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履行独立公正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发挥独立
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张廷安 郑登渝 刘德祥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