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

月12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38,555,337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24.0132%。
    其中:
(1)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现 场会议 的股东 及股东 代表 共计 6 人,代 表股份
338,163,1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9854%。


                                    第 1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392,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78%。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5,953,31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42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4,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3%;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2,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4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4,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33%;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2,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45%;反对
36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第 2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第 3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28,7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5%;反对
3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6,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140%;反对

3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第 4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9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24%;反对
3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隋国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第 5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