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 月23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337,940,037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23.969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337,398,3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9312%。 第 1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541,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384%。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 5,338,01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37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第 2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第 3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1 审议公司为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融资 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第 4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8.02 审议公司为大连锌达寰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 6 亿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0%;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4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28%;弃权 123,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414,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4%;反对 第 5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2,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518%;反对 52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于恩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498,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6,3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3%; 表决结果:通过。 11.02 选举张正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3 选举王峥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4 选举姜洪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第 6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5 选举王永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6 选举李文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刘燕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2.02选举范宝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2.03选举杨文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 7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3.01 选举史衍良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3.02 选举白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3.03 选举孙博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胡政生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 第 8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