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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21-08-24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收购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下同)不
存在因涉嫌与本次或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