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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0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
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
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21年度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列席股东大会及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6 次,股东大会 4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们对对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投票   会出席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表决   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情况

                                                                    全部
张廷安        6        5         1        0      0        否                 1
                                                                    同意
                                                                    全部
郑登渝        6        6         0        0      0        否                 1
                                                                    同意
                                                                    全部
刘德祥        6        6         0        0      0        否                 1
                                                                    同意
                                                                    全部
刘燕         10        9         1        0      0        否                 3
                                                                    同意
                                                                    全部
范宝学       10       10         0        0      0        否                 3
                                                                    同意
                                                                    全部
杨文田       10       10         0        0      0        否                 3
                                                                    同意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
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公示的责任与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出具独立意见内容

2021年1月19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十二次会议



2021年02月9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   1.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十三次会议     2.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31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   1.关于2020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四十五次会议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3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1. 关于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2.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3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

2021年9月23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六次会议

2021年11月24    第十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十次会议         2.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在公司董事会上
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
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期货套保、利润分配、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运用专业
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1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
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方面的工作,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
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廷安 郑登渝 刘德祥
                                               刘燕   范宝学 杨文田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