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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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0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
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股份 340,809,22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4.1731%。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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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00,8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839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4,708,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34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27 人,代表股份 8,207,2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58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7,03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85.7174%;反对 1,172,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14.282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85.7174%;反对 1,172,200 股,占有
效表决权的 14.282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7,03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85.7174%;反对 1,172,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14.282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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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85.7174%;反对 1,172,200 股,占有
效表决权的 14.282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隋国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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