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燕 范宝学 杨文田 2023 年 3 月 28 日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