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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
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
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列席股东大会及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4 次,股东大会 2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们对对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投票   会出席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表决     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情况

                                                                   全部
刘燕         14      12         2        0      0        否                 2
                                                                   同意
                                                                   全部
范宝学       14      13         1        0      0        否                 2
                                                                   同意
                                                                   全部
杨文田       14      14         0        0      0        否                 2
                                                                   同意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
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
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公示的责任与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出具独立意见内容

2022年2月22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会议



2022年3月31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1.关于2021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十三次会议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

                                 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8月23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贸

                二十次会议       易融资授信额度累计5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4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与拟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独

                                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13、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29   第十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日             二十四次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在公司董事会上
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
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期货套保、利润分配、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运用专业
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2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
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方面的工作,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
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刘燕   范宝学 杨文田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