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4-16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孔晓艳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袁敏璋 姚文虹 董事 因身体原因 臧晶 公司负责人姜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培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艳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92,947,702.12 116,019,541.45 -19.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34,776.92 31,166,151.04 -8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535,108.40 7,826,861.19 -29.2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28,686.05 20,775,117.85 -116.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9 -8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9 -8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1% 42.68% -39.3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27,140,056.92 515,774,395.66 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4,788,597.77 119,966,312.15 4.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676.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799,807.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388.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4,764.38 合计 -1,500,331.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3,01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1% 53,528,100 53,528,100 车贸易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云信成长 其他 1.02% 3,729,661 2013-2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 国有法人 0.95% 3,498,202 司 胡尚书 境内自然人 0.64% 2,370,000 刘润杰 境内自然人 0.55% 2,010,900 天津渤海国投股权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5% 2,000,000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于晶 境内自然人 0.53% 1,945,600 宋继焕 境内自然人 0.49% 1,796,645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0.45% 1,647,360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4% 1,628,730 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 3,729,661 人民币普通股 3,729,661 2013-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3,498,202 人民币普通股 3,498,202 胡尚书 2,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0,000 刘润杰 2,010,9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0,900 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司 于晶 1,94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5,600 宋继焕 1,796,645 人民币普通股 1,796,645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647,360 人民币普通股 1,647,360 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1,628,730 人民币普通股 1,628,730 内江市白马电力实业公司 1,556,945 人民币普通股 1,556,94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明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东胡尚书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370,000 股。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7.89%,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购进口设备预缴增值税及关税所致。 2、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3.76%,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92.01%,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年末计提职工薪酬于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4、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79%,主要原因系根据本公司与大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浩物机电”)签订的《资金使用协议》,浩物机电向本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提款日开始两 年。本公司2013年02月22日提取的借款人民币3,828万元,将于2015年2月21日到期,故公司将该笔款项重分类到流动负债(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将该笔款项重分类到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二)利润表 1、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8.54%,主要原因系下属子公司当期取得较多进项税导致实际缴纳增值 税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收益-104382.79元,主要原因系本公司投资的联营公司上海景天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损益调整导致。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9.8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人民币150,265,616.51 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民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成都民兴支行”)偿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77,070,512.38 元,形成债务重组利得约人民币2680万元。 4、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1.75%,主要原因系2013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建行成都 民兴支行签署《减免利息协议》,建行成都民兴支行减免子公司利息费用人民币1462万元,导致子公司的税前利润和所得税 费用大幅度高于本期间。 综上,报告期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7.05%。 (三)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16.99%,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减 少及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4.17%,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 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年同期支付建行 成都民兴支行借款本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自2013年3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各项事项均按照预定计划有序推进;2013年12月16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73号)。非公开 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行股票工作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将为进一步提高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夯实基础。 2、控股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及履行》和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有关 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8号)要求,本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查,控股股东所有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本公司已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 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对需要规范的部分承诺尽快重新规范和完善,届时本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2013 年 12 月 17 日 http://www.cninfo.com.cn 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 年 02 月 14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控股股东 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五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 或权益变动 2011 年 12 及一致行 方面的独立和完整;2、避免同业竞争;3、减少和规 履行了相关承诺,承诺继 报告书中所 月 07 日 动人 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续履行中。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浩物机电承诺最迟在下属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鹏翔投资”)名下“曲轴生产线”项 目整体厂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厂房权属证 明之日起 6 个月内,提议将浩物机电所持有的鹏翔投 资 100%的股权以公允的价格转让给浩物股份。如浩物 股份届时自筹资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股权转让款,浩物 首次公开发 机电承诺将鹏翔投资委托给浩物股份管理,由浩物股 2013 年 09 行或再融资 控股股东 承诺履行中 份实际运营相关“曲轴生产线”项目。待浩物股份收 月 09 日 时所作承诺 购资金准备完毕后即可提议受让浩物机电所持有的鹏 翔投资 100%股权。浩物机电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 关要求,履行股权转让程序,依法与浩物股份签署相 关股权转让协议并积极配合其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 续。浩物机电同时承诺:1、至承诺函签署日,除未投 入运营的鹏翔投资名下的“曲轴生产线”项目外,浩 7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物机电及浩物机电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未从事与浩 物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汽车曲轴业务;2、在 浩物机电作为浩物股份控股股东期间,除鹏翔投资名 下的“曲轴生产线”项目相关资产将按照上述方案依 法注入浩物股份外,浩物机电及浩物机电控制的其他 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浩物 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现有业务构成直接竞 争的汽车曲轴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 兼并与浩物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浩物机电承诺 不以浩物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 损害浩物股份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因浩物机电及浩物 机电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 致浩物股份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浩物机电同意向浩物 股份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如上市公司因债务问题,相关抵押、封存的资产面 临风险时,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 司将承担为其偿还相关债务的义务,以确保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翔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稳定运行。2、在上市公司恢 复上市、股票正式上市流通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将尽 2012 年 11 控股股东 承诺正在履行中 快通过为上市公司提供货币资金注资或资金安排等各 月 13 日 种有效形式,包括由上市公司启动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现金的非公开发行,如无投资人认购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控股股东承诺将全额认购上述股份, 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安全及生产经营的稳 定性。 控股股东 2012 年 4 月 12 其他对公司 日承诺将其子公司——内 中小股东所 江浩鹏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作承诺 的办公楼无偿提供给本公 司使用,无偿使用期限为 两年,即自 2012 年 4 月 控股股东承诺将下属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 12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名下原方向光电办公场所(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 日。2014 年 1 月 24 日, 控股股东 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面积:4,299.74 平方米)提 本公司与内江浩鹏投资有 供给上市公司无偿使用,并承诺协助上市公司尽快解 限公司签署《办公楼无偿 决办公场所事宜。 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 办公楼的无偿使用期限延 长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同时,“曲轴生产线”项目 整体注入本公司,将彻底 解决办公楼使用问题。承 8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诺履行中 控股股东承诺将其子公司 ——内江浩鹏投资有限公 司名下的厂房无偿提供给 本公司使用,无偿使用期 限为两年,即自 2012 年 1、控股股东承诺将下属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司于 2012 年 8 月 25 日参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 1 日,目前合同尚未到期。 济技术开发区三处厂房的拍卖,成功竞得上述三处厂 同时,控股股东为协助本 房,并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取得相应的房产证(内 公司解决上述问题,已由 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 201219522 号、内江市房权证 其子公司——内江市鹏翔 市中区字第 201219521 号、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 2012 年 10 投资有限公司在内江市城 控股股东 201219518 号),控股股东承诺由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 2年 月 15 日 西工业园购置土地,用于 公司将上述三处厂房无偿提供给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 建设曲轴生产线及办公楼 司使用,无偿使用期限为两年,即自 2012 年 10 月 1 等,为本公司彻底解决生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 日,保证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产及办公场所问题。目前, 生产经营的稳定。2、同时,控股股东承诺尽快协助上 城西工业园区的项目已开 市公司解决下属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经营厂 工建设,预计投入使用的 房事宜。 时间为 2014 年下半年。且 控股股东承诺将上述资产 注入本公司,解决关联交 易及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承诺履行中 控股股东已于 2013 年 9 在公司恢复上市、股票正式上市流通后,控股股东将 月 9 日就该项承诺出具补 在合适的时机将“曲轴生产线”项目相关的所有资产、2012 年 08 控股股东 充承诺,明确了将“曲轴 权益注入上市公司,以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提升 月 20 日 生产线”项目注入本公司 盈利能力。 的时间。 自本次恢复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控股股东不对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 53,52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61%)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上市公 2012 年 04 36 个 控股股东 司回购控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 承诺履行中 月 12 日 月 内,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转增、配股等事项导致控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上述锁定股份数量 将作相应调整。 解除其他资产抵押、封存的计划 :1、控股股东与内 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轿车、轻型车曲轴 制造基地和汽车改装厂”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已 经取得用地(约 302 亩)成交确认书,履行了项目备 2012 年 12 控股股东 承诺履行中 案程序,并即将开工建设。上市公司购置了大量新设 月 09 日 备,将新增 2 条轿车曲轴生产线,目前已进入安装调 试阶段。 根据上市公司的发展规划,上述项目将成为 上市公司未来主要的生产和管理基地。上述项目建成 9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后,上市公司原有资产抵押及封存情况,将不会对其 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上市公 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银行协商,尽可能减免债务的本 金及利息,并尽可能将逾期借款转为正常借款。同时, 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的 10,000 万元无息借款额 度,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偿还相关债务,并解除相关 资产的抵押、封存。3、控股股东已经出具承诺:“如 上市公司因债务问题,相关抵押、封存的资产面临风 险时,本公司将承担为其偿还相关债务的义务,以确 保方向光电及其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的 资产安全及稳定运行”。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料 2014 年 01 月 08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2014 年 01 月 17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公司股价下滑的原因 工会所持职工股确权的进展 2014 年 02 月 17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情况 景天蓝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 2014 年 02 月 24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票的进展情况 2014 年 03 月 14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一季报的披露时间 2014 年 03 月 21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2014 年 03 月 28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