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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终止协议》的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49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市轩德汽车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轩德”)已与关联方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空畅”)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2》,承租其位于西青区大寺镇大寺工业园规划
路二以北的房产(斯柯达 4S 店),用于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内容详见本公
司 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 、 2020 年 1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
议 2>的公告》(2019-71 号)及《关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
议之补充协议 2>的进展公告》(2020-04 号)。
    2、 由于经营调整需要,天津轩德拟终止租赁上述房产,并与关联方
天津空畅协商一致签署《终止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
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2》。
    3、 鉴于天津空畅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津空畅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4、 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与
关联方签订<终止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
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5、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了独立意见。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李广年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注册资本:73,094.6065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6906625373
    6、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 8 号 226
    7、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5 日
    8、 营业期限:200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9 年 6 月 24 日
    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汽车新车
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摩托车及
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进出
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采购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 股权结构:




    11、 历史沿革:天津空畅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894.6065
万元,天津鼎畅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2016 年 10 月 12 日,其
注册资本增加至 73,094.6065 万元,股东股权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为天
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津空畅总资产为 118,768.93
万元,净资产为 107,188.78 万元,营业收入为 368.67 万元,净利润为 302.53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津空畅总资产为 128,370.07 万元,净资
产为 117,149.0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137.05 万元,净利润为-233.21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 关联关系:天津空畅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浩物机电控制的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 经查询,天津空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天津轩德拟终止与关联方天津空畅的租赁事项,涉及的租赁标的位于
西青区大寺镇大寺工业园规划路二以北(斯柯达 4S 店),租赁面积为
5,409.59 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天津轩德本次与关联方天津空畅签署《终止协议》,不涉及新的交易定
价及依据等,双方将根据原协议的约定进行结算。
    五、《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同意
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终止上述租赁事项,并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
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2》。
    2、《终止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终止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轩德因经营调整需要,与关联方天津空畅协商
一致后拟终止原租赁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
承担问题,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天津空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 3,336,637.94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天津轩德拟与关联方天津空畅签订《终止协议》的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须回避表决。
    (2)天津轩德因经营调整需要,经与关联方天津空畅协商一致,拟终
止租赁位于西青区大寺镇大寺工业园规划路二以北的房产(斯柯达 4S 店),
并签署《终止协议》,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终止协议>
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天津轩德拟与关联方天津空畅签订《终止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2)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天津轩德因经营调整需要,与关联方天津空畅协商一致后拟签订
《终止协议》,终止租赁位于西青区大寺镇大寺工业园规划路二以北的房产
(斯柯达 4S 店),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天津轩德与关联方天津空畅签订《终止协议》。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终止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