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9,547,738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8.9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8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 号)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向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
车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本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59,553,939 元。申万宏源产业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宏产投”)以人民币 236,999,997.24
元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547,738 股。上
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宏产投承诺认购本公司上述股
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日,申宏产投持有本
公司 59,547,738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96%。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59,547,738 股,占解除限售前本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 13.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96%。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占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
序 所持限售股份 售前本公司无 售股份占本
股东名称 售股份数量
号 数量(股) 限售条件股份 公司总股本
(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
申万宏源产业投资
1 59,547,738 59,547,738 13.19 8.96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59,547,738 59,547,738 13.19 8.96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13,094,911 32.06 -59,547,738 153,547,173 23.10
首发后限售股 213,093,355 32.06 -59,547,738 153,545,617 23.10
高管锁定股 1,556 0.00 0 1,556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1,619,600 67.94 +59,547,738 511,167,338 76.90
三、总股本 664,714,511 100.00 0 664,714,511 100.00
四、相关情况的说明
1、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号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同意本次认购四
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申万宏源产 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
关于认购 已履行完毕,不
业投资管理 不上市交易,股份限制转让期届满后
1 股份锁定 存在违反承诺
有限责任公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期的承诺 的情况
司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
定程序。
2、截至目前,申宏产投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对申宏产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股东作出的限售承诺;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