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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与关联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1-29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
关联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内江浩鑫”)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内江浩鑫将其控股子公司内
江浩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德商贸”)委托本公司运营管理,委
托管理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8 号)。
    2、2021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经与关联方内江浩鑫协商一致,在内江
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延长《委托管理协议》的委托管理期限
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
    3、鉴于内江浩鑫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间接出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内江浩鑫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4、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无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内江市经开区汉渝大道 1558 号附 1 号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00MA67LMR946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
滨海新区财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合伙期限: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
    8、资产及经营状况:内江浩鑫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1-3
   项目
                     度(未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0,944,779.77                       650,967,988.36

  净资产             650,944,779.77                       650,967,988.36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4,223,625.06                        23,208.59

    9、股权结构:
       10、关联关系:内江浩鑫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浩物机电间接出资的
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经查询,内江浩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内江浩德商贸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人民币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00MA64DC4P5H
       4、 法定代表人:王奕
       5、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机电产品批发兼零售、汽车技
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6、 营业期限:201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1 日
       7、 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 1558 号附 1 号 4 楼 408
       8、 股权结构:
            内 江浩鑫 投资合 伙                   四 川浩物 机电股 份
            企业(有限合伙)
            99.89                                 有限公司
             %
            99.89%                                           0.11%



                                  内 江浩 德商贸 有限
                                  公司


    9、 经查询,浩德商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在委托管理期内,委托管理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按照
Feuer Powertrain GmbH & Co. KG(以下简称“Feuer Powertrain”)当年会
计年度结束日即 12 月 31 日当天(如非我国法定工作日,以当年最后一个
工作日为准)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1 欧元兑人民
币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
    五、《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延长《委托管理协议》的委托管理期限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
    2、双方对委托管理费的计算汇率进一步确认:委托管理费以人民币进
行支付,按照 Feuer Powertrain 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日即 12 月 31 日当天(如
非我国法定工作日,以当年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准)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1 欧元兑人民币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计算。
    3、《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生效前,内江浩鑫已完成支付的 2019
年度委托管理费不再调整,暂未支付的 2020 年度委托管理费按照《委托管
理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4、《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是《委托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委
托管理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委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如《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与《委托管理协议》内容发生冲突,
以《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为准。
    5、《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受托管理运营浩德商贸,可以避免与 Feuer Powertrain 潜在的同
业竞争,整合内部业务和管理资源,促进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内江浩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内江浩鑫累计与本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287,925.98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与内江浩鑫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2)该事项已经我们事前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事项可以避免潜在同业竞
争。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内江浩鑫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
       2、独立意见
       (1)公司与内江浩鑫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2)本次公司与内江浩鑫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可以避免潜
在同业竞争,委托管理期限与委托管理费的计算汇率经双方协商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与内江浩鑫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