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浩物股份 股票代码:000757.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 54 号 住所及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一号浩物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声 明 ............................................................. 1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 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协议 ..........................................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是 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目录 .........................................................15 二、备查地点 .............................................................15 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浩物股份/上市公司 指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浩物机电/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国资委 指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物产集团 指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滨海环能 指 天津滨海环能发展有限公司 融诚物产/引战平台 指 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浩鸿汽车 指 天津市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浩翎汽车 指 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荣程集团 指 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荣程 指 上海荣程联和物产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浩物机电向融诚物产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物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199,400,000 股股票(占浩物股份总股本的 29.99%) 交易双方 指 股份转让方浩物机电与股份受让方融诚物产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 指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 重整企业 指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进入重整程序的 44 家企业合称 由天津市人民政府组织天津市相关部门、单位及中介机构成立 物产集团清算组 指 的为物产集团重整设的清算组 管理人 指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进入重整程序的 44 家企业的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3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浩物机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浩物机电基本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 54 号 法定代表人 颜广彤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722959133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机械、电子设备、摩托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摩托车、化工轻工 材料(不含易毒品、危险品)、汽车装俱、农用机械、机电产品、五金矿产、 木材批发兼零售、代购、代销;商品信息咨询(生产资料)、机械设备租赁、 为企业及家庭提供劳务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纺织原料批发兼零售;仓储(危险 经营范围 品除外);装卸搬运;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服务(金融 资产除外);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牛肉、羊肉)批发兼零售;预包装 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维修;技术开发、咨询、 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的技术及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 机械零售兼批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 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经营期限 2000 年 5 月 9 日至 2050 年 5 月 8 日 通讯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一号浩物大厦 联系电话 022-283252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机电的控股股东为滨海环能,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 资委,浩物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机电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颜广彤 董事长、总经理 男 中国 天津 否 袁钱芳 董事 女 中国 天津 否 孙广顺 董事 男 中国 天津 否 张洪皓 董事 男 中国 天津 否 林蓓 董事 女 中国 天津 否 张莉红 监事会主席 女 中国 天津 否 李萍 监事 女 中国 天津 否 孙文志 监事 女 中国 天津 否 邹菲 副总经理 女 中国 天津 否 冯琨 总会计师 女 中国 天津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 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机电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5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物产集团系天津市大型国有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主要经营领域涵盖大宗商品、现代 物流等。受自身经营模式及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物产集团陷入债务风 险。2020 年 7 月 31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依法裁定 受理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等 44 家企业重整,并指定物产集团清算组担任重整企业管理 人。 2020 年 12 月 4 日,结合两轮竞争性谈判情况和意向战略投资者的最终方案,最终 确定物产集团商品贸易板块的战略投资者为荣程集团,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2020 年 12 月 9 日,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了《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 品贸易板块)》,约定荣程集团以物产集团商品贸易板块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物产集团 重整投资,投资标的是引战平台 51%股权,引战平台直接或间接持有物产集团商品贸易 板块项下 19 家重整企业和 15 家非重整企业。本次重整投资完成后,荣程集团通过下属 公司上海荣程持有引战平台 51%股权。 2020 年 12 月 23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批 准物产集团及所属公司等 44 家企业《重整计划》。 2021 年 7 月,荣程集团向物产集团管理人递交《荣程集团参与浩物股份重整投资 协议核心条款》,提出将部分商品贸易板块引战平台底层资产与汽车机电板块上市公司 部分交易资产置换的方案,当月物产集团债权人临时决策机构第十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 过前述资产置换方案。 2021 年 8 月和 2021 年 12 月,根据资产置换方案,物产集团管理人分别与荣程集 团签署了《<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和《<物产集团重整投 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将商品贸易板块内 12 项底层资产置出 融诚物产,同时将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物股份 29.99%的股权置入融诚物产, 具体包括:(1)浩物机电持有的浩物股份 51,684,306 股股票,股比为 7.77%;(2)浩 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物机电持有的浩鸿汽车 100%股权,浩鸿汽车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浩翎汽车持有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票,股比为 22.22%。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为物产集团企业重组,从而化解物产集团债务危机,促 使其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融诚物产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 29.99%股权,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来,融诚物产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 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在合适的时机进一步整合有效资源,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提升重整债权人及其他中小股东的持股价值及股东回报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计划、协议 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7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浩物机电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00,873,38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15.18%;通过浩鸿汽车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47,715,6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2.22%;通过浩诚汽车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52,672,2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7.92%。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301,261,31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45.32%。 本次权益变动后,浩物机电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49,189,0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7.40%;通过浩诚汽车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52,672,2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92%。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01,861,3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15.3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 2021 年 8 月和 2021 年 12 月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的《<物产集团重 整投资(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和《<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 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将商品贸易板块内 12 项底层资产置出融诚物产,同时将浩物机 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物股份 29.99%的股权置入融诚物产,具体包括:(1)浩物机电 持有的浩物股份 51,684,306 股股票,股比为 7.77%;(2)浩物机电持有的浩鸿汽车 100% 股权,浩鸿汽车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浩翎汽车持有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票,股比为 22.22%。 根据 2021 年 12 月融诚物产与浩物机电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浩物机电将 其持有的浩鸿汽车 100%股权向融诚物产转让,融诚物产受让浩鸿汽车 100%股权后将 直接持有浩鸿汽车 100%股权并间接持有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票,股比为 22.22%。 截至本报 告书签 署日, 浩物机电 拟向融 诚物产 转让的 其直接 持有浩 物股份 51,684,306 股股份(股比为 7.77%),为限售条件流通股,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对 于上述限售条件流通股,需在交易前取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完成限售股份的划转程序。 8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交易双方 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浩物机电持有的 7.77%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并办理完成浩鸿汽车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融诚物产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99%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荣华。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协议为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的《<物产集团 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浩物机电与融诚物产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等协议,以及尚需取得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文件。 (一)《<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物产集团管理人与荣程集团签署的《<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 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第 1 条 资产置换标的 双方确认《补充协议》第 1.1 条约定的资产置换标的具体内容与价值为: (1)置出标的:资产总价值为 874,110,654.63 元的商品贸易板块内的部分底层资 产:… (2)置入标的: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物股份 199,400,000 股股票,股比为 29.99%。按照为 4.39 元/股的价格置入,总对价为 875,366,000.00 元,具体包括: A. 浩 物 机 电 持 有 的 浩 物 股 份 51,684,306 股 股 票 , 股 比 为 7.77% , 对 价 为 226,894,103.34 元。 B.浩物机电持有的浩鸿汽车 100%股权,浩鸿汽车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浩翎汽车持有 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票,股比为 22.22%,对价为 648,471,896.66 元。”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浩物机电(转让方)与融诚物产(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 1 条 本次交易方案 1.1 交易标的 9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浩物机电持有的浩鸿汽车 100%股权。浩鸿汽车通过其全资 子公司浩翎汽车持有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票,股比为 22.22%。 1.2 交易方案 转让方将标的资产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将直接持有浩鸿汽车 100% 股权并间接持有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票,股比为 22.22%。 1.3 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1.3.1 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按照浩鸿汽车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浩翎汽车持有的浩物 股票 4.39 元/股计算,即标的资产转让总价款 648,471,896.66 元。 1.3.2 双方同意,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属于荣程集 团参与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及受让方底层资产的组成部分,本次交易通过底层资产置换的 方式实现,不涉及现金对价的支付。”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 特殊安排、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机电拟向融诚物产转让的其通过浩翎汽车间接持有的 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限售等权 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机电拟向融诚物产转让的浩物股份 51,684,306 股股份 为限售条件流通股,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对于上述限售条件流通股,需在交易前取 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完成限售股份的划转程序。 (二)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机电拟向融诚物产转让的其通过浩翎汽车间接持有的 浩物股份 147,715,694 股股份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机电拟向融诚物产转让的浩物股份 51,684,306 股股份 存在业绩承诺的情况,具体如下: 2018 年 4 月 23 日和 2018 年 7 月 17 日,浩物股份与浩物机电、浩诚汽车签署了《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浩物机电、浩诚汽车 承诺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10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年度的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 7,288.15 万元、7,566.72 万元、7,786.49 万元。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市公司与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对原重组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 整并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补偿金额、业绩补偿方式不变, 仅调整业绩承诺期为 2019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其中,2019 年承诺业绩不变, 2021 年度、2022 年度内江鹏翔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7,566.72 万元、7,786.49 万元。 对于上述业绩承诺,融诚物产拟承接浩物机电直接持有 7.77%股份对应的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即在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对浩物股份的业绩补偿义务发生时,融诚物产按持 有限售股份占承担业绩承诺的全部股份(存在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合计为 153,545,617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3.10%)的比例(约为 33.66%),承担对浩物股份的业 绩补偿义务。除前述业绩承诺外,融诚物产不承接浩物机电作出的其他承诺。 (三)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转让人在该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未就转让 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浩物股份 7.77%限售股份的划转尚需取得天津市高级人民 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深交所的合规性确认且 交易双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浩物机电持有的 7.77%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办理完成浩鸿汽车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 1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颜广彤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1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5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颜广彤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内江市 股票简称 浩物股份 股票代码 000757 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天津市 公司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100,873,385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间接持有 200,387,926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直接持有 15.18% 行股份比例 间接持有 30.14%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直接持股减少 51,684,306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间接持股减少 147,715,694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直接持股比例减少 7.77% 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减少 22.22% 时间:交易双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浩物机电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持有的 7.77%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办理完成浩鸿汽车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记手续之日 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及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来源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底层资产置换的方式实现,不涉及现金对价的支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17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 偿 其 对公 司的 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是√ 否□ 备注:浩物股份 7.77%限售股份的划转尚需取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深交所的合规性确认且交易双 取得批准 方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浩物机电持有 的 7.77%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办理完成浩鸿汽车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18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颜广彤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