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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
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沟通会议,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应出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席董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周建              9          9              0            0                 否
  张烨炜              9           9            0            0                否

  李建辉              9           9            0            0                否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在各个委员会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我们参
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2021 年度应出
             任职专门委员
独立董事姓名              席专门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名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
     周建                             1             1               0             0
                     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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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
                                        5             5               0            0
                     员会
    张烨炜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0
                     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
    李建辉                              5             5               0            0
                     员会
      (三)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我们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1 年度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请假次数
      周建                        4                       1                   3
      张烨炜                       4                      3                   1
      李建辉                       4                      3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会议文
件,与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会中我们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建言献
策,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审慎判断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在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后,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会议时间及届次                                  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2021 年 3 月 30 日          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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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4 月 9 日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
                                                                             同意
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                     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关联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
  2021 年 5 月 19 日                                                         同意
                             《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月 13 日
                           关于续聘二〇二一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    同意
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                     确定其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    同意
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关于下属公司调整租赁房产租金单价及部分租赁期限暨
                                                                               同意
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1 年,我们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2021 年,我们定期与管理层积极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和治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董
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形;
      3、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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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情形。
      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我们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能够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建、张烨炜、李建辉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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