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
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沟通会议,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应出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席董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周建 9 9 0 0 否
张烨炜 9 9 0 0 否
李建辉 9 9 0 0 否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在各个委员会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我们参
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2021 年度应出
任职专门委员
独立董事姓名 席专门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名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
周建 1 1 0 0
员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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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
5 5 0 0
员会
张烨炜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0
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
李建辉 5 5 0 0
员会
(三)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我们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1 年度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请假次数
周建 4 1 3
张烨炜 4 3 1
李建辉 4 3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会议文
件,与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会中我们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建言献
策,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1 年,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审慎判断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在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后,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会议时间及届次 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2021 年 3 月 30 日 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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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4 月 9 日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
同意
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 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关联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
2021 年 5 月 19 日 同意
《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月 13 日
关于续聘二〇二一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 同意
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 确定其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 同意
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关于下属公司调整租赁房产租金单价及部分租赁期限暨
同意
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1 年,我们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2021 年,我们定期与管理层积极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和治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董
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形;
3、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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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我们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能够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建、张烨炜、李建辉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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