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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2-52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二年度会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度会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163 万元,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 118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人民币。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 首席合伙人:梁春
    (6) 人员信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数量 26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48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929 人。
    (7) 业务收入信息: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9,837.89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8)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49 家,审计费用总额 50,968.97 万
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的提职业风险基金和
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
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8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1995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5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8 家。
    (2)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朝晖,2010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19 年 10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2022 年度审
计费用为 16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8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45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3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二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
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
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审计
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且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
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
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审计
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且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
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二年度会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