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浩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提交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经审阅文双梅女士的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我们认为,文双梅
女士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文双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牛明、易阳、章新蓉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