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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4-2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公司简况
    中文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Nonferrous Metal Industry's Foreign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Co. Ltd.
    英文缩写:NFC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健
    办公及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政编码:100814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宏
    信息披露事务人:胡猛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电话:010-63975588-9141
    传真:010-63965364
    股票简称:中色建设
    股票代码:0758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9,445,132.17元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 70,392,348.81元
              其他业务利润:  2,374,522.89元
                  投资收益: 33,949,600.29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  2,728,660.18元
    (二)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主营业务收入        314657027.86  226167279.00  146252539.00
净利润               92645393.25   60060237.00   48048542.00
总资产             1046493131.54  373144925.00  415911110.00
股东权益            641638814.28  120736619.00  114716692.00
每股收益                    0.41          0.75          0.60
每股净资产                  2.86          1.51          1.43
净资产收益率               14.44%       49.74%       41.8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1
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          0.46
加权计算的每股净资产        3.21
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24.30%
加权计算的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2.92
    注:1.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末股份总数
    2.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初股份总数×12+发行新股数 ×9)×1.6÷12
    3.加权计算的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年初股份总数×12+发 行新股数×9)×1.6÷12
    4.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 益)÷2
    5.加权计算的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初股份总数×12 +发行新股数×9)×1.6÷12
    本年度扣除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的各项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314,657,027.86
    净利润                            90,970,393.25
    总资产                         1,043,993,131.54
    股东权益                         639,963,814.28
    每股收益                                   0.406
    每股净资产                                 2.857
    净资产收益率                              14.2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1
    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                         0.45
    加权计算的每股净资产                       3.20
    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23.92%
    加权计算的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92
 本年度期末至报告摘要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80,000,000.00    39,084,168.00                                                         
                                    119,084,168.00
本期增加 144,000,000.00   405,970,008.16      18,529,078.66    
   9,264,539.33    51,716,314.59    620,215,401.41
本期减少                   84,000,000.00                                                           
                                     84,000,000.00
期末数   224,000,000.00   361,054,176.16     18,529,078.66    
   9,264,539.33    51,716,314.59    655,299,569.41
    注1.股本增加14,400万股,是由于在1997年3月经国家有关部门批 准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000万股(其中含600万内部职工股)和在1997年10月实施从资本公积金中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所致。
    注2.资本公积金增加40,597.00万元,是由于本年度内溢价发行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所致,股票发行价格为7.96元/股。减少8,400万元, 是由于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注3.盈余公积:本期增加数额为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
    注4.其中:公益金:本期增加数为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
    注5.未分配利润:按董事会议案留待以后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数。
    注6.上表合计数中与会计报表中的差额为货币折算差额。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80,000,000         +48,000,000      +48,000,000  128,000,0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80,000,000         +48,000,000      +48,000,000  128,0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0,000,000         +48,000,000      +48,000,000  128,00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36,000,000      +36,000,000   96,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60,000,000         +36,000,000      +36,000,000   96,000,000
三、股份总数                        
140,000,000        +84,000,000        84,000,000  224,000,000
    2.本年度末股东总人数为42,029人,其中内部职工股东人数9人。
    3.公司前10名股东名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8,000,000       57.14%
 2   广州立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933,660        0.42%
 3   杨素清                            715,120        0.32%
 4   伊玉和                            641,580        0.29%
 5   刘桂英                            588,937        0.26%
 6   唐亮                              543,000        0.24%
 7   肖友林                            513,318        0.23%
 8   余世章                            496,244        0.22%
 9   吴玉茂                            494,040        0.22%
 10  新疆宏信                          492,141        0.22%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张健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办公及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做质押。
    4.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    年末持          变动原因
                    股数(股)  股数(股)  
张  健  董事长         0           0
王宝林  董事、总经理   0      33,6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施  仁  董事、副总经理 0      30,4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龚永才  董事           0           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刘才明  董事、副总经理 0      30,4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张清富  副总经理       0      30,4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张秀丽  副总经理       0      30,4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王  宏  财务总监       0      30,4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张海峰  董事会秘书     0       3,2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孔和平  监事           0       8,0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赵  刚  监事           0      20,800  认购内部职工股及转增股本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中条山铜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原计划1997年投入资金20,000万元,由于自本报告期6月份以来, 国际、国内铜价大幅下落,其中,伦敦铜价从6月份的2,600美元/吨下 跌到目前的1,800美元/吨,铜价下跌使原来预测的经济效益大打折扣, 为了保证募股资金能为全体股东带来稳定和较高的收益,经董事会决议后,通过与合作方中条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协商,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取消该项目的实施。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该项目及拟变更资金用途呈报给中国证监会,此项变更已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该项资金中1.5亿元拟用于1997年10月签订的光彩项目总包工程流 动资金。该工程总包额约为15亿人民币,预计在1998年开始需投入流动资金约3亿元人民币,其中1.5亿元源于募股资金,另1.5亿元自筹。该 项目预计未来三年内为公司带来年均7,000万元人民币的利润。
    该项资金中另外5,000万元拟用于增加目前正在进行的伊朗阿巴德 铜冶炼厂工程总承包的流动资金。为实施此项目公司曾向中国银行申请出口信贷1亿元,为了减少利息支出、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增加对 股东的回报,拟减少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而增加自有流动资金比例
。
    该项目议案还需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2.松贡铜选厂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入资金为1.47亿元,截止报告期末,投入该项目资金150万元,主要是项目前期设计勘察费用。报告 期内就该项目的前期 设计勘察方案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已提交业主审核,一旦业主审查通过初步设计方案,我方即可就项目的基本设计展开工作,这样该项目即可全面启动。该项目推迟投入的原因是由于厂址变更。
    3.耐火材料公司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入3,600万元,其中1997年计划投入为2,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在本报告期内已全部完成2,000万元募股资金投入计划,其 中500万元用于注册资本金,1,500万用于流动资金的周转,现已完成该项目公司组建、注册、税务登记、商标注册、健全规章、工厂组建、建立技术开发中心等各项基础工作,该项目已全面开始启动运作,预计该项目在下一年度经营业务方面能按计划投入生产。
    4.新建有色冶金机械设备加工厂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入为4,200万元,本报告期内已投入1,800万,目前已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基本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进行大量科研设计工作,现已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基本设计方案也基本完成, 目前正根据国内生产技术水平的变化对基本设计方案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修正,在下年度中上旬能就基本设计方案定稿。同时本报告期内就工厂选址、市场状况等各项工作展开了大量市场调研及跟踪工作。预计该项目在下一年度中下旬能全面启动。
    5.伊朗阿巴德铜冶厂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入4,000万元,目前已全部投入,本报告期内完成了 该项目的详细设计、技术决窍转让等各项项目启动的必备工作。同时协助和指导伊朗方面完成项目初期的基建施工,使项目运作进入关键阶段。国内的关键设备已采购、监制完成,于报告期下旬开始发运设备,同时积极与业主商谈使业主开出了发运设备的各项信用证,使工程设备结算款如期全部收回。该项目的募股资金已全部投入国内设备的采购业务,本报告期该项目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回报。该项目利润率为35%。
    五、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中色建设”、股票代码0758)股票于1997年4月16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从而使公司成为对外承包行业首家上市的中央企业,标志着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3.公司于1997年4月8日下午,在北京中苑宾馆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张健、王宝林、龚永才、施仁、刘才明为董事,赵家生、孔和平、赵刚为公司监事,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公司1997年度工作计划等。
    4.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第五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1997年度中期报告》
    (2)本公司拟收购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菲律宾建金发展 有限公司的40%的股权。收购价格参考菲律宾的有关评估机构的报告。 但总金额不得超过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原实际投资额的一倍(即300万美元)。本公司委派刘才明、李焕平、王振久为建金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上述股权收购的有关手续,由总经理王宝林负责安排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84,000,000股,共需资本公积金84,000,000元。本预案提交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4)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将于1997年10月4日在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928会议室召开。
    5.公司根据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5月21日联 合发布的《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及时进行了认真自查,无违规行为。若今后要进行股票投资业务,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1997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1)拟出资收购有色鑫光国有法人股、占有色鑫光总股本的39.09%;
    (2)本次收购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局、证监 会、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才生效。
    7.1997年10月10日北京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1998年从资本公积金中以14,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6股比例转增股本。
    8.1997年10月15日在北京饭店东楼5023室与光彩事业投资管理责任公司签订《光彩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原则合同》、《光彩中心项目所需进口原材料、设备代理原则合同》、《北京工体泛海花园工程总承包原则合同》。
    9.1997年10月4日在北京中苑宾馆中苑厅召开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股东共70名,代表股份8,098.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7.8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出席会议股东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8,400万股,共需资本公积金8,400万元,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105万元。 有关除权和转增股上市事宜,由董事会安排执行。
    10.1997年10月17日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除权日。
    11.1997年10月22日为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交易日,获准上市交易 数量为9,382,400股,其中募集发行股份数5,864,00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数3,518,400股。
    12.199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 议:
    (1)出资收购有色鑫光国有法人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向有色 鑫光股票持有人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
    (2)公司准备于1998年2月14日召开199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3.1997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税字[1997]116号《关于发布〈境外所得征收所得税 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我公司境外所得税从1997年1月1日起变更如下:
    (1)所有境外所得税率由20%减为16.5%;
    (2)境外各业务之间的盈亏互相抵后再计税;
    14.1998年1月12月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1998年2月14日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如下议案:决定不再聘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审计机构,决定改聘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新的审计机构。
    15.1998年2月24日,在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626会议室召开1997年 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41名,代表股份128,488,260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57.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有色金 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以出席会议股东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出资118,891,288.87元人民币(包括现金6,200万元人民币和承 担负债56,891,288.87元人民币),从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收购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鑫光) 国有法人股148,933,274股。
    (2)决定不再聘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审计机构,决定改聘 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新的审计机构。
    (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交易
     项目                    1997.12.31      占全部其他应收
                                             (付)款余额比重
其他应收款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3,677,556.99         37.51%
其他应付款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891,288.87         53.52%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名称               明细项目            金额
 中国有色金属财务公司       出口信贷资金担保     100,000,000
    (三)1997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92,645,393.2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9,264,539.33元,提取10%公益金计9,264,539.33元,本年度末可共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74,116,314.59元,董事会提议:以1997年年末股份总数为 基数,按每10股派1元现金(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余下利 润51,716,314.59元结转下次分配。1998中期报告之前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年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可实施。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简介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色研字(1997)0060号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20号文批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建设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14,000万股。
    本公司董事会1997年8月26日及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1997年10月4日分别通过决议,并经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京证函(1997)66号文批复,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共 转增8,400万股,转增后的股本为22,400万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年12月15日换发变更登记的企业法人执照,注册号10000126-2(4-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贰亿贰仟肆佰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
    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勘测和设计;与国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有关的国家或地区的三类商品进出口(以国家批准的商品目录为准);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本公司所办海外企业项下的技术进出口。承担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承办展览(销)会,仓储运输、汽车修理、室内装修、代理报关、商检;批发零售汽车(不含小汽车)及零配件;经批准的无线电通信产品的销售;自行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以上 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本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兼营国内外贸易等多种经济业务的外经企业;本公司在美国、日本、伊朗、泰国、新加坡、菲律宾、科威特、智利、埃及、蒙古、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代表处。
    附注二、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 采用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记帐本位币和外币折算方法
    采用分帐制核算外币业务,境内业务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境外业务以美元为记帐本位币。年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将美元报表按年末外汇基准价折合为人民币,其中,拨付所属境外代表处的资金仍按历史汇率折算,产生的差异列示在“货币折算差额”项下。
    5.坏帐核算方法
    本公司坏帐核算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2% 提取。
    6.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建工程、设备、在产品、产成品、房地产、低值易耗品、未结算项目支出等。各类存货按历史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个别认定法计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成本。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债券投资
    以实际取得成本计价,其应计利息按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2)证券投资
    以实际取得成本计价,卖出后按取得的净收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3)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投资按下列方法处理:
    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0%以下的,按成本法核算;
    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0%至50%的,按权益法核算;
    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8.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本公司境内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境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美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直线法,按个别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残值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
运输设备       3%    6-10    3   16.17%-9.70%   32.33%
办公设备及其他 3%    5-8     3   19.40%-12.13%  32.33%
    9.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计价方式
    购入的,按照购入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成本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值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企业用于固定资产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有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2)完工结转方法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日为准。若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从交付使用日起,按照工程结算合同规定的价款或工程预算额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按最终结算价调整原估价。
    10.递延资产核算方法
    递延资产主要为按各开发项目核算的实际发生的前期开发费用,开发项目取得收入时, 相应将其项目发生的前期开发费转入项目成本。
    1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承包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劳务、房地产开发及开展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
    本公一般在交付工程、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结算的,以本期收到的价款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采用实物支付方式结算的,以实物销售并取得价款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承包工程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对合同规定以递延付款方式结算的工程,其工程价款收入作为递延营业收入,相应的成本作为递延营业成本,期末作为递延收益
反映;对合同规定以即期方式结算的工程项目,其工程价款虽已结算,但期末尚未收到,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作为递延营业收入,相应的成本作为递延成本,期末作为递延收益反映。
    12.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本公司流转税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税率5%;
    增值税税率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营业税和增值税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营业税和增值税税额的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7)财税字第116号的规定,关 于印发《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经税务机关批准,境内所得按33%计征,境外所得按16.5%计征。
    13.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如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累计额 达到公司股本50%,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按不超过税后利润10%的 原则确定;
    (4)提取任意公积金;根据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 提取比例;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及任意公益金后向股东分配利润。
    (6)根据第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按每10股派1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附注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如下:
    1.货币资金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29,221,369.39元。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1997.12.31           1996.12.31
    现金                   59,123.01        2,142,822.27
    银行存款         329,162,246.38      146,196,381.73
       合     计     329,221,369.39      148,339,204.00
    2.应收帐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帐款余额为74,511,193.94元 。明细列示如下:
    (1)帐龄分析及百分比
    帐龄             1997年12.31               1996.12.31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1年以内   39,403,788.21  52.88%  21,306,235.09  42.87%
    1-2年    22,978,793.42  30.84%  12,030,211.21  24.21%
    2-3年     6,308,687.83   8.47%  14,409,271.01  28.99%
    3年以上    5,819,924.48   7.81%   1,951,436.16   3.93%
    合计       74,511,193.94   100%   49,697,153.47   100%
    (2)以上应收帐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3.预付货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付货款余额为111,551,418.59元。明细列示如下:
    (1)帐龄分析及百分比
    帐  龄         1997.12.31       百分比
    1年以内     109,410,770.21      98.08%
    1-2年        2,116,859.95       1.90%
    2-3年            3,788.43       0.01%
    3年以上          20,000.00       0.01%
     合计       111,551,418.59     100.00%
    (2)以上预付货款不存在预付关联企业的款项。
    (3)占10%以上款项的单位
         欠款单位                      金额          内容
    光彩事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0   项目周转金
    4.其他应收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43,104,681.59元。按帐龄列示如下:
    (1)帐龄分析帐龄    1997年12.31            1996.12.31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1年以内   100,322,695.48 70.11%  10,303,900.00   23.98%
    1-2年      3,908,970.59  2.73%   9,174,427.84   21.36%
    2-3年     18,007,603.74 12.58%  19,781,153.00   46.04%
    3年以上    20,865,411.78 14.58%   3,703,675.56    8.62%
    合计       143,104,681.59  100%  42,963,156.40    100%
    (2)占10%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单位
         企业名称          1997.12.31      内容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3,677,556.99   暂借款
    5.待摊费用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待摊费用余额为21,168,416.41元。
      项    目           1997.12.31     1996.12.31
       保险费          21,168,416.41  27,293,847.00
    说明:本公司待摊费用为伊朗铜厂项目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的保险费,保险费按已结算合同价款占合同金额的比例摊销。
    6.存货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货余额为48,646,071.90元。明细 列示如下:
       项    目                 1997.12.31      1996.12.31
    库存商品                  31,062,684.53
    其中:美国代表处库存商品   3,110,201.83
    泰国房地产                10,344,473.93   10,247,032.00
    香港房地产                 4,598,063.59    4,609,170.00
    未结算项目支出             2,640,849.85
    其中:蒙古硫化钠厂项目       679,517.79
          伊朗锰铁项目            73,325.63
          伊朗钼铁项目           235,829.85
          伊朗自由岛锌厂项目     186,345.30
          5000吨氧化铝项目     1,353,728.38
          其他                   112,102.90
        合      计            48,646,071.90    14,856,200.00
    7.长期投资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投资余额为173,175,885.10元。明细列示如下:
    (1)项目
    项      目      1997.12.31       1996.12.31
    其他投资       173,175,885.10
    (2)其他长期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比例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5619499.10    39.09%
菲律宾建金发展公司                     19756386.00    40%
北京中色高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50     5000000.00    25%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00000.00    29.41%
北京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      800000.00    72.73%
        合           计               173175885.10
    说明:(1)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 团公司将所持有的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法人股148,933,274股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出资118,891,288.87元;本期投资收益26,728,210.23元。
    (2)菲律宾建金发展公司的主要资产为6,400平方米土地,因市场 变化,公司未能开展业务, 拟将原购置土地出售转让或开发。
    (3)北京中色高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997年底领取营业执照,尚未 开展业务。
    (4)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现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尚未正式开展 业务。
    (5)北京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款1997年底支付,1998年1月5日领取营业执照。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分别为12,110,739.57元和4,466,436.58元。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固定资产原值:
运输设备        6997910.09  2157211.17 493886.89   8661234.37
办公设备及其他  2829686.91   682365.99  62547.70   3449505.20
合计            9827597.00  2839577.16 556434.59  12110739.57
累计折旧:
运输设备        1746853.98  1389863.90 181963.52   2954754.36
办公设备及其他   839746.02   699351.37  27415.17   1511682.22
合计            2586600.00  2089215.27 209378.69   4466436.58
固定资产净值    7240997.00                         7644302.99
    9.在建工程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为129,262,546.37元。明细列示如下:
工程名称    北京西客站      北京安贞苑商品房        合计
         南广场1号楼项目
预算数   152,740,000.00   10,000,000.00
期初数    67,026,000.00                      67,026,000.00
本期增加  53,377,121.25    8,859,425.12    62,236,546.37
期末数   120,403,121.25    8,859,425.12   129,262,546.37
资金来源        自筹              自筹
工程进度        90%              90%
    10.递延资产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递延资产余额为9,607,007.64元。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科威特项目           703,710.82
    日本项目             115,179.11
    伊朗铜厂项目                             2,123,092.00
    越南锌厂项目         494,069.39            134,322.00
    蒙古硫化纳厂项目  1,180,878.94            120,763.00
    赞比亚铜矿项目    1,515,372.89
    菲律宾水泥项目       239,837.10
    菲律宾建金项目    1,398,546.40
    伊朗项目          1,603,182.85
    伊朗松贡铜矿项目  1,514,924.96
    伊朗自由岛锌厂项目                       2,143,795.00
    其他项目             841,305.18            344,916.00
    合计              9,607,007.64         4,866,888.00
    11.应付帐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帐款余额为76,750,467.51元 ,不存在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2.预收货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收货款余额为68,108,272.54元 ,不存在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3.未交税金及其他未交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交税金及其他未交款余额分别为(2,516,728.58)元和32,419.05元。
    (1)未交税金
    税种              金额
    增值税      (8,584,911.66)
    营业税           12,199.35
    城建税               853.96
    所得税       5,874,989.40
    印花税          180,140.37
    合计        (2,516,728.58)
    注:以上未交税金中,所得税按税务有关规定在次年四月底前汇算清缴,增值税主要为出口设备未退税金额,其他税种在次年1月上交。
    (2)其他未交款
    项目                    金额
    教育费附加             365.98
    代扣个人所得税     32,053.07
    合计               32,419.05
    14.未付股利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付股利余额为22,400,000.00元 。
    说明:根据本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按每10股派1元现金计算。
    15.其它应付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09,534,584.43元,不存在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6.预提费用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提费用余额为5,976,561.36元。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1997.12.31    1996.12.31   结存原因
新加坡劳务后期费用       175,636.36   533,571.39  尚未支付
伊朗自由岛锌厂费用    3,111,100.00                尚未支付
伊朗阴阳极板厂费用       124,815.00                尚未支付
伊朗钼铁厂费用        2,403,550.00                尚未支付
伊朗钼铁厂设计费         161,460.00                尚未支付
合计                  5,976,561.36   533,571.39
    17.长期借款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125,179,480.00元。明细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期初数                 年末数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折合人民币      借款期限      年利率
担保借款     人民币   100000000     人民币     100000000    
  100000000     至98.12.28       8.73%
信用借款                             美元        3041000    
   25179480     至99.1.17         3%
合计                 100000000                          
  125179480
    说明:(1)银行借款担保人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财务公司。
    (2)财政借款借款单位为财政部外汇外事司。
    18.股本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2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22,400万元,其股本结构为: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80000000.00  48000000.00 12800000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0000000.00  48000000.00 128000000.00
2.内部职工股                           217600.00    2176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0000000.00  48217600.00 1282176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95782400.00  957824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95782400.00  95782400.00
三、股份总计            80000000.00 144000000.00 224000000.00
    说明:(1)本年增加额144,000,000.00元,其中包括:
    A.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85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86号文批准,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转存”的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包括公司职工股600万股) 。
    B.经本公司董事会1997年8月26日决议及1997年10月4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京证监函(1997)66号文的批复,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 共计转增股84,000,000股。
    (2)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96,000,000股中,包括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217,600股, 已按有关规定锁定。
    19.资本公积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61,054,176.16元。
    项目                         金额
    期初余额                  39,084,168.00
    1.本期增加               405,970,008.16
      其中:股票溢价         405,970,008.16
    2.本期减少                84,000,000.00
      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84,000,000.00
    期末余额                 361,054,176.16
    说明:(1)本期增加资本公积系本公司在年内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85号和(1997)86号文批准,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转存”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票6,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600万股)。溢价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60,000,000元发行股本和发行费用11,629,991.84元,余405,970,008.16元。计入资本公积。
    (2)本期减少的资本公积系依据公司1997年10月4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84,000,000.00元。
    20.盈余公积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18,529,078.66元 。
    项目                   金    额
    期初数                        0.00
    本期增加数         18,529,078.66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9,264,539.33
          法定公益金    9,264,539.33
    期末数             18,529,078.66
    21.主营业务收入
    本公司199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4,657,027.86元。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承包工程业务       146,182,122.07    173,157,811.00
    劳务合作业务        65,129,210.34     27,967,151.00
    技术服务业务        17,191,264.30      2,983,936.00
    进出口业务          86,154,431.15     22,058,381.00
    合计               314,657,027.86    226,167,279.00
    22.主营业务成本
    本公司1997年度主营业务成本234,210,447.72元。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承包工程业务        97,209,272.57     84,239,890.00
    劳务合作业务        51,374,661.47     22,103,741.00
    技术服务业务        14,443,683.48      2,794,714.00
    进出口业务          71,182,830.20     19,549,525.00
      合计             234,210,447.72    128,687,870.00
    23.财务费用
    本公司1997年度财务费用余额为(13,773,714.43)元。
项目                      1997年12.31         1996.12.31
利息净收入             (11,122,711.50)     4,596,588.00
汇兑损失                (3,114,077.64)    (2,319,094.00)
其他                        463,074.71          25,535.00
    合计               (13,773,714.43)     2,303,029.00
    24.其他业务利润
    本公司1997年度其他业务利润2,374,522.89元,占本年度利润总额的4.19%
    25.投资收益
    本公司1997年度投资收益33,949,600.29元。
项目         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
              成本法             成本法             权益法
长期投资                                      26,728,210.23
短期投资  4,971,390.06    2,250,000.00
    26.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1997年度营业外收入为2,843,304.28元。
    项目                         金额
    股票发行利息收入         2,500,000.00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343,304.28
       合计                  2,843,304.28
    说明:1997年度股票发行利息收入2,500,000.00元系本公司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转存”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票6,000 万股,在申购期间的利息收入。
    附注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
    1.关联方概况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及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复兴路乙12号    施工总承包        母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张  建
    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复兴路12号      物业管理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吴竹梅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金苑大厦    有色金属产销       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张  建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4719873  166205575       380925448
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0         11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交易
    项目                       1997.12.31   占全部其他应收(付)
                                                款余额比重
   其他应收款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3677556.99        37.51%
    其他应付款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891288.87        53.52%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交易情况
    (1)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北京中色高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子公司
    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子公司
    菲律宾建金发展公司                       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财务公司                     同行业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交易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的中国有色金属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借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4年,年利率为8.73%。
    附注五、承诺事项、或有负债
    本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承诺事项及或有负债。
    附注六、其他有必要披露的内容
    1.本公司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7)273号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字(1998)31号批复,出资受让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39.09%股权。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规定,按权益法核算 本期投资收益,列示在本公司投资收益项下。
    2.本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每10股派1元现金(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注册情况
    (1)变更注册日期:1997年4月10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演区复兴路乙12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册号:10000126-2(4-4)
    3.税务登记号码:110108100001262
    4.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5.证券主承销机构: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1)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北京西城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八层,该所为我公 司1994年至1997 年上半年期间的会计审计机构。
    (2)京都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 号中咨大厦四层
    该所为我公司在本报告期间新改聘的会计审计机构。
    八、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亲笔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4.本报告期间发行证券时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
    5.公司章程
    6.上述备查文件存在本公司证券部,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股东查阅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