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中
色股份)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瑞林)签订《工程设
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由中国瑞林提供印度尼西亚 DAIRI 铅锌矿工程项目的基本
设计、详细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价款含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其中设计费为
3,400 万元人民币,技术服务费约 800 万元人民币。合同总金额约 4,200 万元人
民币。
2、交易方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党委书记秦军满先生担任中国瑞林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瑞林和中色股份签订交易合同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46 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
对,2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
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回避表决)
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鉴于印尼政府的矿业政策不稳定,
国别风险和政治风险较高等原因,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对公司投资印尼 DAIRI
铅锌矿事项投弃权票,与该项目相关的签署《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
亦投弃权票。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邱定蕃、张继德、李相志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 88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润华
注册资本:玖仟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城市基础设施、能源环境交通工程(项目)
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承包、监理、施工
安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生产销售、管理咨询、
投资咨询、招投标代理、施工图审查、广告策划;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
售、安装、调试;计算机及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工程、网络工程,对外
经营技术、设备;外派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岩土检测;房屋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中国瑞林系由中色股份、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江西省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二十一个自然人共同于 2007 年 8 月组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多次股权变更后,中色股份持股 23%为单一最大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持股
18%,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其他股东合计持股 49%。
2、中国瑞林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金额(经审计) 2018 年 1-9 月金额(未审计)
总资产 294,270.66 233,231.16
净资产 107,790.21 110,512.22
营业收入 100,078.09 72,919.26
净利润 11,911.32 2,370.73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中色股份的董事兼党委书记秦军满先生担任中国瑞林的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股份和中国瑞林构成关联关系。
结合该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我们认为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中国瑞林对公司印度尼西亚 DAIRI 铅锌矿工程项目
提供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3、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 合同金额:本合同价格包括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其中设计费用 3,400
万元人民币,技术服务费约 800 万元人民币。合同总金额约 4,200 万元人民币。
② 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 21 个工作日内,中国瑞林(乙方)向中色股份(甲
方)提交甲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预付款,其金额
为设计费总额的 20%。乙方按设计进度交付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完成技术服务
工作。甲方负责分批次支付相关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现场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
按每 3 个月统计一次,第 3 个月的 20 日作为结算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瑞林是拥有多项甲级资质和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设计单位,是公司优质的
参股公司和合作伙伴。
鉴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关联交易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小,本项关联交易
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秦军满)
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2018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10月31日,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88.47万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