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色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8-09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 6 层 61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49,597,08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06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65,811,90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8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3,785,1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4,917,6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3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5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3,785,1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4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1 选举周科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9,587,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907,6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2%;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领航投资澳
            中国有色矿                  香港中央    洲有限公司
                           万向资源有
  名称      业集团有限                  结算有限    -领航新兴 秦军满      宫新勇   洪瑟夫
                           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市场股指基
                                                    金(交易所)
出席股数     664,613,232   81,518,800   2,256,379     1,132,500   52,174   14,000   10,000
  (股)
 1.01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敏、李倩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
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