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有色矿业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出具的《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全面、真实反映了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 结论客观、公正。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同 时,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周科平、谢志华、孙浩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