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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色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30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5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 51 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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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6 层 611 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5.00                                                              √
            构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5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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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
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
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下午 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
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
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中色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 51 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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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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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
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5.00                                               √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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