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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7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61、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13-02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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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晓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少宇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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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38,791,104,885.05             38,326,373,659.17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03,323,897.54             15,280,805,514.53                          1.4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915,311,595.18                      2.7%        33,429,211,975.94               -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09,282.96                    826.1%           279,193,285.69               115.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4,800,332.55                     487.11%          259,794,869.45              135.3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1,938,034.13                2.5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826.1%                     0.09                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826.1%                     0.09                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2%                   0.82%                   1.81%                 0.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22,325.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696,041.7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6,392,728.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98,110.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66,138.75

合计                                                                         19,398,416.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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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6,58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本溪钢铁(集团)
                    国有法人             82.07%   2,573,632,420                    冻结                    154,062
有限责任公司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境外法人              0.89%      27,758,338
INV. CORP.- A/C
"C"

GSIC A/C
MONETARY
                    境外法人              0.34%      10,754,117
AUTHORITY
OF SINGAPORE

BBH A/C
VANGUARD
EMERGING
                    境外法人              0.26%       8,157,311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APS CHINA
                    境外法人              0.13%       4,057,501
ALPHA FUND

HSBC
BROKING
SECURITIES
                    境外法人              0.14%       3,615,800
(ASIA)
LIMITED-CLIE
NTS A/C

SEUNG YEOL
                    境外自然人            0.11%       3,434,495
PARK

LSV
EMERGING
MARKETS             境外法人              0.11%       3,385,700
EQUITY
FUND,L.P.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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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新发            境内自然人               0.1%        3,201,704

Taifook
Securities
Company           境外法人                 0.1%        3,159,109
Limited-Account
Client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73,632,420 人民币普通股      2,573,632,420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27,758,338 境内上市外资股         27,758,338
INV. CORP.- A/C "C"

GSIC A/C MONETARY
                                                                       10,754,117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754,117
AUTHORITY OF SINGAPORE

BBH A/C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8,157,311 境内上市外资股        8,157,311
INDEX FUND

APS CHINA ALPHA FUND                                                    4,057,501 境内上市外资股          4,057,501

HSBC BROKING SECURITIES
                                                                        3,615,8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615,800
(ASIA) LIMITED-CLIENTS A/C

SEUNG YEOL PARK                                                         3,434,495 境内上市外资股          3,434,495

LSV EMERGING MARKETS
                                                                        3,385,7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3,385,700
EQUITY FUND,L.P.

鲍新发                                                                  3,201,704 境内上市外资股          3,201,704

Taifook Securities Company
                                                                        3,159,109 境内上市外资股          3,159,109
Limited-Account Client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说明                           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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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6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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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2年6月29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由于股东大会授权期已过,考虑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失效后不再延期、自动终止(详细请见2013年6月15日中国证
劵报、证劵时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4)。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主动要求撤回增发申请文件。
    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2013]314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2009]第66 号)
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3]314 号),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 2013 年 07 月 29 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
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2009]第 66
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
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三、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8